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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开始

    时间:2018-08-02 19:16:38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8月2日讯 为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深入开展,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决定开展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选的表彰范围为全省各类企业(包括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以下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

    拟表彰山东省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9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2个

    推荐评选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应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据悉,此次评选还设置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推荐评选程序分为三步

    首先企业和工业园区向所在地县级或地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申报;其次市级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初审,并向省三方评审表彰工作办公室推荐;最后省三方机构对地市级三方机构推荐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复审,在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三方评审表彰工作办公室推荐。

    此次推荐还提出要做好申报材料和典型经验报送工作。

    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申报企业有关情况证明表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对本企业申请的审议情况报告、本企业有效期劳动合同(任意一份)和集体合同文本复印件;本地区推荐评选工作情况报告。

    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要经市级三方机构确认、盖章;被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确定,并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共同签署、盖章;被推荐工业园区的申请报告,应由工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签署、盖章。

    参评单位同时报送“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经验材料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经验材料。

    同时还要求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和典型经验内容翔实、事迹突出、文字简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经验材料控制在4000字以内。

    根据通知,各市级三方机构要求在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经验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三方评审表彰工作办公室。

    如需获取更详细通知内容,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查询相关信息。

    (闪电新闻 编辑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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