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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区2018-3号地块即将启动征收 8月3日起签订协议

    时间:2018-07-31 19:49:38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征收部门张贴的通告和决定书

    征收部门划定的红线

    征收范围位置示意图,具体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在征收范围内的天香广景苑小区

    大众网菏泽7月25日讯(记者 徐德波)今天,大众网记者从《牡丹区2018-3号地块(一期)房屋征收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了解到,牡丹区2018-3号地块即将启动征收,8月3日起开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据了解,为实施旧城区改建,现决定征收牡丹区2018-3号地块(一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牡丹区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25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在征收规定范围内的社区里看到,征收部门已经将牡丹区2018-3号地块(一期)征收决定书、征收通告和评估机构通告张贴在显眼位置,征收红线也已经划定。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牡丹区2018-3号地块(一期)的征收范围为环城大堤以东、丹阳路以南、太原路以西、中华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房屋征收部门为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菏泽市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为8月3日至8月12日。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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