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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开始受理

    时间:2018-07-31 19:48:49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济南7月30日讯记者 王亚男)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自8月1日起济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将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今年,济南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将按照“精准资助、应贷尽贷”原则组织开展。贷款受理时间将从8月1日开始至9月12日结束,贷款受理地点设在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受理机制,提高受理效率,结合实际制定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贷款办理工作平稳有序。今年我市将继续全面推行贷款合同电子化,有效解决学生和家长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有关资料复印量大、效率不高等问题。

    目前,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已做好设备安装和调试,改善受理场所条件,合理设置学生、家长休息处和咨询处,提供遮阳避暑、免费饮水、申请表免费打印等人性化服务。我市各县区贷款办理点将“无假日,全天候”助力生源地助学贷款,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温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济南市各县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热线电话

    历下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6553616 地址: 历下区文化东路44号210房间

    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987518 地址: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一楼

    槐荫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1255690 地址: 地址:槐荫区张庄路367号438房间

    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0998108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东路23号207房间

    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6899750 地址:历城区花园路60号

    章丘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3212648 地址: 章丘区龙泉大厦政务大厅

    长清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7205216 地址:长清区经十西路16666号

    平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3101627 地址:平阴县五岭路107号

    济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4235011 地址: 济阳县富强街130号教体局2楼

    商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4880687 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8871280 地址: 高新区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1008室

    南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82991029 地址: 济南市历城第一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66608002 6660800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贷款范围及对象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经办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时间

    每年8月1日至9月12日。

    贷款地点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以下地址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国开行:https://sls.cdb.com.cn

    2.现场审核: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①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②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对在校生的贷款资格审核,由各高校和各院系具体落实。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以及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毕业生,直接纳入预申请名单。申请名单通过审核后,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还款期限

    一般按照剩余在校时间+13年确定。在校期间由政府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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