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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菏泽实施造林绿化“八大工程”

    时间:2018-07-31 19:48:45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菏泽7月30日讯(记者 邵建国 实习生 周莹 孙博)今天,大众网记者采访获悉,菏泽市将在全市实施造林绿化“八大工程”,合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目标。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八大工程合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通知》(菏政办字〔2018〕49号),菏泽市将实施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到2020年,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不少于3个,省级森林乡镇不少于10个,市级森林乡镇不少于30个。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功的,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奖励100万元;市级森林乡镇创建成功的,市财政奖励20万元,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森林乡镇。

    菏泽市将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到2020年,创建省级森林村居不少于150个,市级森林村居不少于300个。市级森林村居创建成功的,市财政奖励3万元,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森林村居。依托乡村区位优势,发展绿化美化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相结合的乡村生态旅游,全市每年评选20处特色生态休闲村,每处奖励10万元。

    菏泽市将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根据县区农田林网控制率完成情况,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用于县区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奖补。鼓励申报、承担省级林业生态修复保护试点,每成功评选1处省级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奖励100万元。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到2020年评选20处市级湿地公园,市财政每处奖励20万元。

    菏泽市将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在全市开展公路绿化、河岸绿化、铁路绿化、环城绿化等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每年评选10处“生态廊道样板工程”,市财政每处奖励50万元,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生态廊道样板工程”。实施乡村生态林场建设工程。到2020年,评选“乡村林场”10个,市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乡村林场”。

    此外,菏泽市还将实施林业科技创新工程、绿化用地保障工程和社会造林绿化工程。

    菏泽市政府每年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对“八大工程”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市财政依据验收结果进行奖补。同时,市创森办将按照《菏泽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创森工作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根据考核排名情况每年列支8000万元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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