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山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8月开始 有意向的抓紧报名
  • 山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8月开始 有意向的抓紧报名

    时间:2018-07-31 19:55:13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昊

    齐鲁网7月31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获悉,我省将举行2018年度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

    据了解,此次计划选派出国留学人员260-300名,主要从省内博士后流动站,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工作人员赴国外进行科研学术交流或攻读硕士研究生,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此次计划选派申请人员,需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除外)。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访问学者计划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同时计划留学人员还需掌握或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

    以下是具体工作通知:。

    一、选派类别、选派人数及留学期限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从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选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选派人数50-6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2.访问学者计划。

    (1)高级科研人才访学计划。从省内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中央驻鲁单位等选派中青年科研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选派人数50-6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2)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访学计划。从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中青年医务工作者赴国(境)外知名大学、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选派人数40-5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3)高级技能名师访学计划。从省内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中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外知名大学、企业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选派人数3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3.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1)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从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选派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选派人数30人,留学期限12个月;

    (2)政府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从省内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中央驻鲁单位中选派优秀中青年党政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选派人数30人,留学期限12个月;

    (3)高级财经人才培养计划。从省内大中型企业、财经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财会专业机构选派专业素养高、培养潜力大的中青年财经类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或财经、财会专业机构培养学习,选派人数30-4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各项目类别选派人数根据申报情况适当调整,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三、经费资助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访问学者计划中的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访学计划,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高级科研人才访学计划和高级技能名师访学计划,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3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级财经人才培养计划(不含财经管理部门人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政府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包含高级财经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财经管理部门人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5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省级财政资助留学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部分学费、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签证费、学术活动补助、医疗保险费等,包干使用。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军队系统除外)或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省内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除外)。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访问学者计划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项目要求的外语水平。

    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前外语水平必须达到要求标准,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境)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3)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语种应与申请留学国家教学或工作语种一致);

    (5)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7)国(境)外留学单位开具外语水平符合留学单位要求的证明函。

    五、选拔程序

    我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初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集中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执行。

    符合申请条件者,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www.sdhrss.gov.cn)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进入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个人申请信息,通过系统生成《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推荐审批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扫描件,提出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受理时间从8月4日起至8月12日24:00止,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详细内容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昊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