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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账太多!一辆车能欠近万元 济南道路停车欠费困局咋解

    时间:2018-07-28 18:36:55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刘彪

    经七纬九路东侧划有收费停车位 记者郭尧 摄

    从国棉三厂下岗后,生活尽管很艰难,但王华还是努力保持微笑,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作为历下区停车管理公司的一员,她负责县西巷附近道路停车的引导、拍照计时等工作,她说这活儿“每天不因为收费吵上几架,都不算来上班了”。

    车主的不理解、电子支付管理上的漏洞、又缺乏立法赋予的反制措施,导致停车欠费增多,这让各区管理公司陷入困境的同时,也影响到停车设施的改善。

    欠费最多的近万元

    7月下旬,炎炎烈日下,王华守着她负责的30余个停车位打盹儿,偶有车辆过来停靠或开走,她便立刻小跑着赶过去,这让一些车主有些反感。“脾气好的还可以,理解这是替政府收钱,顺顺利利就把钱交了;不好的不但不交钱,还骂骂咧咧的,动不动就打人。”王华说,前一段时间,她就被打了,胳膊肿得抬不起来,休了15天,这两天刚上班。

    一年多的工作经历让王华体味了人性:“绝大多数都是好的,都能理解,但也有少数不理解,认为‘在我家门口道路上停车,你凭什么收费’?很多人欺软怕硬,你要怕了,他就不交了;你要硬了,他可能就交了,只是这个尺度很难把握,把握不好就会发生冲突。”

    “我们还是要求员工保护自己,不与车主产生冲突,为了几块停车钱挨打,不值得。”历下区停车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钱国卿指着公司会议室悬挂的一排锦旗说,这些都是员工送的,每个锦旗背后都有一段不愉快的经历和故事。

    收费难,让这家公司承担着越来越大的经营压力。后台大数据显示,车主们少则欠费2元、4元,多则成百上千元,最多的近万元,综合加起来,得有数百万元。

    这种现象不是孤例,其他区同样如此,比如天桥区,曾在这里工作的董志德透露,一些僵尸车、老赖车欠路侧停车费,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

    极个别的恶意欠费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欠费行为?董志德认为,根源在于个别人对道路停车收费的不认可,“这些人认为,道路是公共资源,你凭什么划上道线就要收费,我人站在马路上,也要占用公共资源,是不是也要收费呢?”

    殊不知,济南市政府和停车办早已发文,明确了这种收费行为的正当性;而且在深圳、南京、石家庄等城市,路侧停车也是收费的,希望用经济杠杆引导车主“短停快走”,缓解交通拥堵。

    “一开始都是收现金,就不存在所谓的欠费。”钱国卿说,后来车主疑虑很多,比如,质疑收费员收费后,是不是私自占有了,收上去的钱干嘛去了,建议提高透明度。

    2016年9月,济南统一停车收费模式,宣布车主停车可拒绝现金交费,实行电子支付,通过济南停车APP、支付宝、微信等方式都可以;从此,收费员角色变成了车辆引导员、拍照取证员;由此后台便出现了应收账款、实收账款之分,欠费问题便凸显出来。

    “欠费的虽是少数,但日积月累,金额就多了。”董志德说,有一些的确不知道怎么交,还有极个别的恶意欠费,这对那些交费的人来讲,是不公平的。

    针对欠费行为,一开始有关部门曾表示会有惩戒措施,比如与征信挂钩、影响审车等,但一年之后人们发现,所谓的惩戒并未实施,欠费便有增多趋势。

    收费“底子”没打好

    如果说以上只是欠费产生的直接原因,市中区停车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则认为,根本原因则是一开始收费管理“底子”就没打好,体制机制上存在问题,老是变来变去,缺乏连贯性。

    2015年前后,济南道路停车收费开始“多头归一”,先后成立停车办和停车集团,前者负责业务指导,后者负责具体运营,统一服装、统一工作证、统一发票,并获得了唯一合法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权。看似“归一”了成立了市、区两级停车办,但只是被定义为一个临时性的常设机构,其中济南市停车办主任由济南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兼任,下设3个处,工作人员分别从济南市公路局、规划局、交警支队、物价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抽调。

    简单来讲,这是一个临时机构,连工作人员身份都是原来的,人事和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区一级的停车办亦是如此。

    再来看济南停车集团,虽然按照“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统一政策、封闭运营”的原则,被济南市政府授权,特许专营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全面负责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但到了落实层面,就是另一码事儿了。济南停车集团与各区公司虽然被界定为全市唯一合法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主体,但在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手中回收管理权时,也没有一步到位,给人们造成的错觉是“收费很乱,谁都可以收,有损停车集团的权威性”。

    另外,名义上济南停车集团与各区公司是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一开始约定也是如此,停车集团出一部分钱,各区政府出一部分,共同成立各区公司,但到了执行层面,就走样了。

    以历下区停车管理公司为例,先前约定停车集团出200万元,历下区政府出资300万元共同成立,后来停车集团没出钱。

    经六路山东省立医院附近小院被设置成停车场

    停车集团划归城投集团

    “一个凝聚力很强的实体,有时候都难以把事情办好,更何况这种松散的关系了。”董志德说,一丁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影响到执行。

    这一点,也得到刘冠华的认可,他是泰华智慧产业集团智慧交通事业部总经理,这家企业为济南承建了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道路停车电子支付系统就是它给做的。

    在他看来,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管理思路会对停车管理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更替,就会导致工作方向的变动。

    “这几年我们在思考和总结,停车办作为政府临时性常设机构,在停车管理中起到什么作用。”刘冠华说,现在看来,市停车办作为实质性的业务管理部门,很多工作并没有落到实处。

    于是人们看到,停车办几经调整,一度还要归交通委管理。现在,记者从济南市停车办获悉,目前机构还在,但是很多工作人员都已经各归各位了,或者说回到原单位了。

    刘冠华也曾思考,全市统一的停车集团和各区独立法人的停车公司,两者关系在停车管理工作中怎么配合。只是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暂时不用思考了。

    济南停车集团相关负责人张女士介绍,今年初机构改革后,他们已经被划归济南市城投集团,与各区停车管理公司脱离关系了,目前只负责顺河高架下5号停车场和舜耕山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

    此时刘冠华意识到,当初在设计济南智慧停车平台时,分市、区两级系统是正确的,市里虽然有个总的,但各区还有一个二级平台,区公司可以依托辖区内的二级平台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影响智能诱导停车“落地”

    现在看来,各区停车管理公司只能单打独斗了。

    按照济南市有关规定,收上来的停车费应该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等。然而现在,部分停车费收不上来,随着时间推移,负面影响开始显现。

    比如停车管理员手中的手持机系统,时间长了就会出现系统迟钝、卡机、死机等现象,在雨雪天尤其严重,需要更换,缺乏资金;停车位的编号及边缘线不清晰,需要重新划,依然需要钱。还有更重要的停车智慧化问题,人们希望能有一款手机软件,上面聚集了济南所有停车位信息,如此一来,人们开车到一个地方,打开软件就能了解哪里有停车位,改变目前找停车位靠经验和运气的现状。这被称为“智能停车服务诱导系统”,早在2016年就被定为济南为民办实事之一,建立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具体由市停车办、济南停车集团负责。

    “当然,后来社会上也有一些公司开发了这样的软件,但由于缺乏投入,上面的信息不准也不全。”山东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梁女士说,这是一个物联网概念,必须进行大量硬件投入,才能准确知晓哪个停车位空着、哪个有车。

    然而,由于投资巨大、回收成本较慢,这并非一家社会企业所能承担的,必须有国有停车企业参与,这也需要钱。另外,也没有人能网罗全市停车资源统一入网。“为了能把钱收上来,目前管理员收现金现象,在一些地方又开始重现了。”董志德说,比如一些路侧停车位被管理员承包下来,再转租给附近上班的人,此时一些人过来停车,就不允许停靠,失去了停车位的公用性。

    再就是一些医院周边,一些人承包下来后漫天要价,原本2元/小时变成了25元/次、30元/次,增加了车主的经济负担,同时衍生出周边居民去马路上拉客停车现象,导致开放式小区巷子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就医车辆,形成安全隐患。

    收费立法“势在必行”

    针对恶意拖欠行为,历下区停车管理公司也曾采取反制措施,比如把欠费者列入黑名单,拒绝再为其提供停车服务,但效果有限,因为还路权行动后,其管理的路侧停车位只剩下1600多个,这里不让停,其他地方照样停。“我们也曾试图联系其他区的停车管理公司,共同采取措施,一个区欠费,全市不能停。”钱国卿说,但这很难,机构改革后,济南停车集团与各区公司脱离关系,就很难协调一致。

    去年,历城区停车管理公司曾针对恶意欠费者采取强制措施,把车辆给锁了,不交费就不给解锁;但后来意识到,这种行为不合法,停车管理公司不享有车辆留置权,也就不能锁车。

    既然是经济纠纷,律师建议停车管理公司到法院起诉恶意拖欠者,多家区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有此意”,只是为了几块钱或者几千块钱就一一起诉车主,好像有点案子太小,时间、经济成本耗不起。

    另外,尽管各区公司执行具体收费,但过去,标明的收费主体一直是济南停车集团,催缴的主体也应该是它,只是该公司目前已与各区公司脱离关系,缺乏起诉动力,需要协调。

    另一方面,一些车主认为,停车公司眼睛不能只盯着钱,还要做好服务。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人做事讲究“名正言顺”,在道路停车领域,可以效仿深圳,它首先进行了地方立法,出台《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确定了收取费用的合法性、收费标准等;还规定了违法责任,未按规定启动缴费流程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

    不过董志德认为,道路毕竟是公共资源,还得体现公益性,可以借鉴先进城市做法,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免费,以方便临时办事行为,比如去趟厕所、送点东西等,超过一定时间后再收费,石家庄便是超过15分钟后再收费。“而且收费标准也不能像现在这么低。”梁女士说,先进城市的做法是,地面停车贵、地下便宜,用经济杠杆促使人们到地下停车,以净化路面,“济南却反过来了,地面便宜,地下贵。”

    另外,停车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首席记者刘彪)

    原标题:催缴欠费措施乏力 逃费惩戒流于空言 停车集团归入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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