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德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 德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时间:2018-06-14 22:01:52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庄滨滨 赵晶 刘春霞

    6月14日,德州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德州6月14日讯记者 庄滨滨 通讯员 赵晶 刘春霞)6月14日,德州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德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全面进入普查阶段,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清查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完成全市两员培训考试,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源清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将于近期完成清查建库及数据汇总。

    我国于200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此后,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德州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德州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完善环境统计平台,为全市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按照中央、省有关通知,德州市2018年1月启动普查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是德州市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共5类污染源。主要普查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本次普查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筛选普查主要污染物,根据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确定要调查的污染源。摸清主要污染物和污染源分布的基本信息,核定排放量,建立排放清单,为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环境质量―污染物关联响应关系提供数据支撑。

    普查按照现场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普查。对于固定源:通过全面调查普查对象各项信息、生产活动水平、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情况,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按国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对于种植业、移动源等,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按照抽样调查、宏观核算的方式,核算污染源排放量。

    按照计划,本次普查2018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准备和清查建库。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汇总上报。2019年为总结发布。

    “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我们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举全市之力,把这次普查工作做好,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事业长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德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耿发升说。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