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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区内告别危化企业了!年底前隐患企业启动搬迁改造

    时间:2018-05-15 15:20:58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日前,济南市印发《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部署,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以下统称搬迁改造)。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现以下目标: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

    各县区将按照济南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评级评价标准,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方式,逐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而被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对安全和环境风险较低、经评估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可实施就地改造;对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实施异地迁建,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依法予以关闭。对现有明显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要不等不靠,立即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搬迁改造工作。

    同时,还将对搬迁改造企业逐一登记造册,详细掌握企业资产规模、产品产能、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科学测算搬迁改造所需经费、土地、技术等需求,指导企业制定周密细致的搬迁改造方案,明确资金筹措、职工安置、承接园区等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的影响。对就地改造的,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的,要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做好两地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关闭退出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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