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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全面检查辖区内中海在建项目 森林湖等被通报

    时间:2018-03-23 14:15:58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3月23日讯 近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市中海地产在建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称, 3月15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对中海地产在青岛市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海泊河33项目AB地块项目、中海森林湖二期西区23#-37#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海泊河33项目AB地块

    建设单位:中海地产(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卸料平台口封闭不规范;临时用电不规范,三级箱部分无防雨措施,接地不规范,电缆拖地使用,个别电箱为非标准箱,灭火器不足;部分裸土无覆盖,场区道路硬化后存有浮土严重,坡道未硬化。

    处罚情况: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按法定程序拟对建设单位处以叁万元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贰万元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伍仟元罚款。

    中海森林湖二期西区23#-37#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建设单位:中海地产(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营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世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局部存在小堆垃圾,部分裸露土未覆盖,防扬尘措施未落实到位;部分立网封闭不严;公司对项目管理人员任职、任命文件不齐全;安全操作规程无针对性;带班项目经理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

    处理情况:责令整顿,限期整改。该项目尚未复工,处在开工前准备阶段,将加大对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坚决不允许复工。

    有关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大局意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从制度到现场,全面深入的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缺陷和不足,举一反三, 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施工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检查等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机构知道“管什么、怎么管”,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对中海地产(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监控,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要依法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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