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9月5日,郑煤机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证券市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申请获河南省国资委批复。
公告称,郑煤机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8]23 号),河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通过证券市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
根据此前报道,郑煤机拟发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3.46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
郑煤机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五个项目,智能化工作面研发中心项目、亚新科工业园二期项目、发动机零部件智能化加工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中心建设项目,五个项目合计投资总额约为21.57亿元,其余部分有郑煤机自筹解决。
公告中还提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