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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太阳蹭口罩热点收监管函 此前股票三涨停被问是否炒作股价

    时间:2020-03-19 23:16:53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

      中国网财经3月19日讯 深交所网站19日发布关于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太阳”或“公司”证券代码:300606)的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2020年2月20日,投资者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向公司提问“请问贵公司在抗击疫情期间一共生产了多少台口罩机,获得了多少省内订单,还有没有其他省外的订单,这对贵公司一季度业绩有多大的提升空间?”公司于当日回复称,“目前控股子公司正在全力生产制造订单合同”,“该业务的拓展,将对子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于3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截至回复日,公司口罩机在手订单共计114套,已销售25套,已确认的销售收入占2019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2%,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月20日回复投资者咨询时未完整、准确地说明是否接到相关订单及对公司一季度业绩的具体影响。

      金太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深交所对金太阳下发监管函。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3月4日,深交所对金太阳曾下发关注函。深交所指出,2020年3月3日,公司董事杨伟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太阳精密已完成口罩机研发,并开始销售。3月2日至4日,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金太阳说明口罩机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可持续性,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 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 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 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36号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向你公司提问“请问贵公司在抗击疫情期间一共生产了多少台口罩机,获得了多少省内订单,还有没有其他省外的订单,这对贵公司一季度业绩有多大的提升空间?”你公司于当日回复称,“目前控股子公司正在全力生产制造订单合同”,“该业务的拓展,将对子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于3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截至回复日,公司口罩机在手订单共计114套,已销售25套,已确认的销售收入占2019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2%,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你公司2月20日回复投资者咨询时未完整、准确地说明是否接到相关订单及对公司一季度业绩的具体影响。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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