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综合财经 > 图解北京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会否冲击楼市调控?
  • 图解北京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会否冲击楼市调控?

    时间:2018-07-23 20:40:12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北京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不限户籍,人才标准由各区认定)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结合北京市“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他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功能区(下称“园区”)建设,出台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人才标准由各区认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不限户籍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结合北京市“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他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功能区(下称“园区”)建设,出台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为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北京市将实行更加积极的住房支持政策,为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意见还明确了租房补贴和购房支持政策。各区政府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可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市场水平

    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循环使用。意见明确,各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优先利用园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列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各区政府可在人才聚集区域,通过新建、改建、长期租赁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调剂已有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

    园区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为成套住房,也可为宿舍型住房。成套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可根据人才需求,按照相关程序申报适当提高。园区管理机构也可在园区周边,通过长期租赁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面向人才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怎样?意见明确,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市、区政府调配已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人才配租的,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

    意见明确,各类人才承租期间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时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申请条件组织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租。

    共有产权住房

    通过摇号打分确定选房顺序

    按照政策要求,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循环使用。新建的共用产权房,要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文件中注明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收购剩余政策性住房供应人才的,要指定市、区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面向人才的共有产权房如何配售?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可通过摇号或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申购家庭情况打分确定选房顺序。按照打分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的,各区可结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创新能力、影响力、发展潜力以及对所在行业领域的作用和贡献、在京服务年限等因素综合打分排队确定。具体规则由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在项目申购公告中公布。

    共有产权住房竣工交用后未配售的房源,可预留一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继续面向人才配售。超过预留期后仍有剩余的,由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机构收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才配租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代持机构按规定价格回购。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通过市级交换服务平台面向本区或园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才家庭出售。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图解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图解北京人才住房支持政策:会否冲击楼市调控?

    【解读1】

    人才住房会否冲击楼市调控?

    此次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租购并举、以租为主,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就近解决人才居住需求,聚焦符合条件人才的职住平衡,并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没有任何投机和投资空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继续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人才住房政策不会对调控政策造成影响和冲击。

    申请人才住房,需要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一般申请条件,并按照北京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共有产权住房售价、产权比例、出售等一般规定执行。

    人才住房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在“三城一区”及其他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功能区筹集的房源,面向园区就业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专项配租或配售,并在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

    【解读2】

    为什么不设“人才”学历标准?

    此次《意见》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可享受这一政策?为什么住房支持政策中的“人才”没有学历、职称等相关标准?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意见》提出了“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人才住房工作原则。各区、园区重点发展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不同,所以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而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易成栋表示,市场经济下的人才,可根据多个标准来认定,例如学历、技能、职称、专利、创造的财富价值等。各个城市都是根据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人才稀缺情况来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和给予政策扶持的。

    “北京市建设‘四个中心’,既需要研究型、创新型人才,也需要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落实‘四个中心’每个区赋予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是不同的。”易成栋说,不在全市范围对人才标准作统一规定,尊重各区差异,是符合北京实际的。

    解读3】

    会否影响中低收入住房保障?

    随着人才住房政策落地,要有一定量住房用于人才住房保障,这会不会影响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供应呢?

    据介绍,2017年-2021年的五年,综合考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以及无房刚需家庭等多层次需求,全市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

    同时,北京将加大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其中共有产权住房25万套、租赁住房50万套,继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50个、房源5万套,已申购项目13个、1.2万套,主要解决北京市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2017年市政府批准的39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约321万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将陆续实现开工建设,优先满足项目周边就业人群、公租房备案家庭及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住房需求,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各区政府将结合本区实际,在现有住房供应计划基础上,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力度。同时结合供需实际,合理确定供应比例,在支持人才职住平衡促进区域发展的同时,确保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市场租房补贴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