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彭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北京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