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监罚决字〔2018〕12号、13号、14号、15号和16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远期信用证,导致企业利用增值税发票环节套取银行信用”违规问题,被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处罚。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监罚决字〔2018〕12号披露,浙商银行武汉分行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远期信用证,导致企业利用增值税发票环节套取银行信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湖北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50万元。
另外根据鄂银监罚决字〔2018〕13号、14号、15号和16号披露,在上述问题中承担领导责任的张军、承担管理责任的季新业、承担承办责任的唐迅和伍舟,均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