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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脉木兰涉嫌传销 不管销量热衷向下发展“合伙人”

    时间:2017-08-24 23:19:24  来源:  作者:

    “脉宝云”否认在发展网络

    与马女士认识后,她每天上午、下午多个时段均会反复询问记者考虑得如何了,并不住地游说劝说:“你看,上班多累啊!像你当记者,东奔西跑的”、“多犹豫一个小时,你就又错过好多点位,别人都在进,卡位真的很重要!”而且,她还劝说记者不仅自己成为合伙人,还可以额外多出两份4180元,把自己名下的2名下线名额也占了,这样日后的奖金可以领3份……

     △为了让记者尽快入伙,马女士反复向记者强调“卡位”的重要性。

    △为了让记者尽快入伙,马女士反复向记者强调“卡位”的重要性。

    在与马女士的接触中,她反复提及自己所在的团队名“中脉木兰”,而这整个网络体系,均是由这一组织搭建。据称,“中脉木兰”还会定期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大会。

    △“中脉木兰”团队经常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会议。

    △“中脉木兰”团队经常在杭州、昆山等地召开集训会议。

    仔细分析上述6类奖金,不难看出,在整个网络中流动的各种奖金,都来自于成为合伙人时支付的4180元“脉宝云”一次性消费以及网络成员每月在平台上的最低消费。记者在这个微店平台上看到,东西卖得都不便宜,其中想必早已将各种奖金算了进去。而构建网络、制造消费,最大的受益方显然就是“脉宝云”平台本身。那么,“中脉木兰”是否就是“脉宝云”的推广团队呢?

    记者致电“脉宝云”平台客服电话4001116789,“3057”号客服告知记者,成为平台的店主只需要每年支付360元的管理费,收益也只有5%的销售返利;至于记者所说的合伙人网络,“脉云宝”并不知情。反复追问,客服称合伙人网络应该是“中脉”在发展,建议记者拨打4001839999致电“南京中脉”询问;而“脉云宝”和“中脉”,两者只是合作的关系。

    记者就此说法向马女士核实,她告诉记者,“中脉木兰”确实是“南京中脉”下设的一个事业部,而“南京中脉”是国家商务部发牌的正规直销企业。“脉云宝”和“中脉”两者之间的关系,相当于“脉云宝”提供商品,“中脉”来负责直销。成为合伙人后,记者可以拿到一个“中脉”的账号。马女士随后给记者展示了她的中脉账号的后台,称多项奖金均可以在后台中查看。

    △马女士称,奖金的发放在中脉的后台均可以查询。

    △马女士称,奖金的发放在中脉的后台均可以查询。

    但记者随后向“南京中脉”了解,客服人员承认“中脉”与“脉宝云”有合作,但否认公司内部有名为“木兰”的事业部,称这有可能只是“中脉”的“合作方”之一……

    特征明显,已涉嫌网络传销

    “中脉木兰”和“脉宝云”搭建的这套先入伙、再拉人头找下线的网络体系,是否已属于传销?

    记者就此咨询了专门查处传销活动的相关专家。专家听完记者的描述,直截了当地说:“有问题!”专家认为,成为合伙人需要先支出4180元,随后才有进入网络发展下线的资格。尽管这4180元是以一次性消费的名义支出的,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入门费”。《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传销的一大特征便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显然4180元符合这一特征。《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也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而同时,发展下线后带来的各种奖励,也符合“团队计酬”、“复式计酬”的特征。《禁止传销条例》也指出,传销的另一个特征便是“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这一特征也符合。

    种种迹象表示,“中脉木兰”和“脉云宝”这套所谓的“直销网络”已涉嫌传销。

    两家企业均否认网络与自己有关,或许是在有意与传销进行“切割”,规避打击。钱都是从“脉宝云”平台出来的,“脉宝云”岂会不知情?“中脉木兰”打着“南京中脉”的名义、使用“南京中脉”的后台,“南京中脉”又怎可能没有参与其中?

    由于依托于电商平台,所有钱都是以消费的名义支出的、也都能拿到平台给予的实物,“脉宝云”的这一新型传销模式非常具有迷惑性,发展迅猛。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阻止更多的申城市民误入传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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