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能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2年,宁波力争培育十名“杰出技能大师”、百名“拔尖技能大师”和千名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技能大师”,这批领军人物将成为带领宁波技能人才队伍成长的先锋队。对入选培养工程的“杰出技能大师”“拔尖技能大师”,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6万元资助,择优对“优秀技能大师”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
每年选派不超过100名优秀技能人才、100名职业(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国内先进地区开展技能交流学习,或邀请海外师资进修培训,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每年择优遴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技艺技能研修培训、技能技艺交流及国际技能竞赛等技能提升项目,按单位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补贴10万元。
实施意见中还提到,如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宁波市选手,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宁波将在现有“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基础上,打造“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性竞赛平台,每年选择若干个职业(工种),面向全国邀请优秀技能人才参与技能比拼,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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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6月底,宁波技能人才总量为14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为39.7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由“十三五”初期的25.2%提高到目前的27.31%,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数量超过1.7万名;建成技能大师工作室70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300余家,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余人,初步形成了政府、院校、企业三方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格局。
(本文图片由段琼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