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经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批准,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纪委、金华市婺城区监委对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凯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凯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无息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凯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生活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批准,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纪委、金华市婺城区监委决定给予陈凯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陈凯进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部分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陈凯进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由于思想蜕化变质,继而无视党纪国法,把心思花在如何赚钱上,把精力放在如何敛财上,愧对组织,愧对交通事业,愧对家庭和亲人,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陈凯进简历:
陈凯进,男,汉族,浙江金华人,1964年10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10 - 1984.01 在部队服役
1984.01 - 1986.12 金华县山脚乡人武部长、团委书记
1986.12 - 1988.12 金华县周村乡人武部长、民政助理
1988.12 - 1993.03 金华县大岩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1993.03 - 1996.03 金华县琅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1996.03 - 2001.06 金华县白龙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2001.06 - 2002.01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党委副书记
2002.01 - 2004.01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4.01 - 2006.08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8 - 2012.05 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罗埠镇党委书记、区委委员(2012年1月)
2012.05 - 2016.12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委员
2016.12 - 2018.10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7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