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 范舜尧)27日上午,记者从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4月底前,临沂将建立全市各级河长体系;9月底前,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临沂水系发达,水利工程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36条,水库902座,水闸1623座。水系交错、工程棋布,涉水问题突出,整治任务繁重。在《临沂市全面实习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市河长组织体系构建的形式和方式。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各县(区)设立总河长,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县、乡镇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我市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并在设省级河长的沂河、沭河、新沭河、潍河、泗河5条河段;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跨县区的梓河、温凉河、祊河、邳苍分洪道、城河、东汶河、汤河、蒙河、龙王河、吴坦河、燕子河、南涑河、青口河、涑河14条河道;城市规划区内涉及两个管理主体的柳青河、陷泥河、李公河、青龙河4条河道设立市级河长,由10位市级领导担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配套制定了河长办公室职责,明确了31个成员单位及其具体职责。
明确6大项、35条主要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六大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管理6大项、35条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六项保障措施。通过建立河长会议、考核问责、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发布、工作督查、验收等制度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要求;通过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进行考核来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扎实干事;通过建立以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技术监测为核心的全市河湖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河道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实现河湖管理保护资金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河湖知识进党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