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社会评论 > 推动绿色发展 让价格落实到各环节
  • 推动绿色发展 让价格落实到各环节

    时间:2018-08-04 19:52: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环保笔谈】

    作者:李学辉(湖北省巴东县环保局环评工程师)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意见强调,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行动,它让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促进了环境资源的公平利用和生态环保责任的合理分担,强化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责任,从而有利于资源增值、有助于生态优化,因而是解决社会公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长期以来,我国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力度不大、范围较小、标准偏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价值被严重低估,加之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模式单一,未完全把生态环保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又缺乏地域差别,不仅影响了地方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还阻碍了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阻止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进步,无法助力绿色生产方式的转型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的蔚然成风。

    笔者以为,由于绿色发展价格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及责任关系,单靠过渡性的政策措施和行政手段来推进,很难形成长效机制,必须多措并举形成发展机制,建立系统有序、良性运作的生态环保市场。

    首先,出台法律法规为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保驾护航。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性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的立法,涉及的法律规定也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例如,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外,其他法律只是简单地规定应当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行为征收费用、对生态保护行为予以补偿等。建议有关部门和机构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一些地区探索和积累的有益经验,尽快把促进绿色发展价格列入立法计划。

    其次,制定促进绿色发展定价标准体系。不同于一般产品,绿色产品的价格建立在传统价格体系的基础上,但要对传统价格中不利于或者有利于环保与生态的价格因素进行调整和改革。有关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因地制宜地制定能够为各地充分利用的绿色发展定价标准体系。体系涉及的内容要宽泛多元,要点应包括产品损益分析、定价方法、评估依据等,以便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制定价格时能够参照考虑环保和资源成本。

    再次,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逐步提升全体国民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生态环保社会氛围。众所周知,商品价格的最终实现是通过消费者来完成的,促进绿色发展产品价格也不例外。不管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还是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有关部门都要进行合理定价,最终由消费者来实现这个价格。由于受教育程度对于绿色产品的认知有一定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促进绿色发展价格的认知度,从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最终实现绿色价格促进绿色发展的良好机制。

    最后,建立系统有序、良性运作的生态环保市场。无论是生态补偿资金价格、排污权交易价格,还是污水、垃圾处理处置收费定价,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标准兜住民生底线,进行市场论价和交易,逐步形成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善用市场这双无形之手,创新、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此外,还应进一步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在让经营者拥有一定自主定价权的同时,也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生态环保服务和产品。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04日 09版)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