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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阜宁县总开展五一劳动奖状(章)评选活动

    时间:2018-03-21 15:00:20  来源:中工网  作者:

    中工网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江苏省阜宁县总工会决定在“五一”前夕,开展一次阜宁县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评比表彰活动。

    评选活动面向基层一线企业和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按照标准,积极推荐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社会稳定、保障民生、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班组和个人。表彰名额为阜宁县五一劳动奖状20个、五一劳动奖章60个、工人先锋号45个。

    为保证此次评比表彰的质量和效果,阜宁县总工会要求,所有评选奖项,都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申报县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县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被推荐人选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卫计委部门同意。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周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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