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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年间・检察足迹・安徽篇|彰显"检察担当"建设美好安徽

    时间:2017-10-18 18:19:1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吴贻伙

    在攻坚中开新局 在改革中谱新篇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薛江武

    过去五年,是美好安徽建设的五年,也是安徽检察事业在攻坚中开新局、在改革中谱新篇的五年。五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省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性发展态势。

    坚持围绕中心抓服务,出台六大服务保障意见,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持续提升;坚持立足职能抓办案,连续四年群众满意度提升;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成功打造预防安徽样板;防冤纠错,彰显公平正义,依法监督纠正了于英生案、杨德武案等重大冤假错案;坚持步步为营抓规范,相继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年、深化年、专项整治等活动,建构起规范司法新常态;坚持深度着力抓改革,推动员额制、责任制、职业保障、内设机构等改革相继落地,形成了公益诉讼试点“三个全覆盖”、省级财物统管“一处两中心”、信访案件办理“四审查三必查两见面”等安徽经验;坚持依托党建带队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夯基垒台抓固本,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取得新进展,成功推出多个基层检察特色品牌,先后涌现出众多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形势催人奋进,奋斗正当其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尺竿头再精进,乘风扬帆再起航,努力铸就安徽检察事业新辉煌!

    彰显“检察担当”建设美好安徽

    2017年1月25日,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左二)到安徽省检察院调研

    2016年“七一”前夕,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带领机关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车辙的痕迹只有在回望时才会愈加清晰,奋进的历程总是在行进中彰显更多精彩。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这五年,大美安徽从“颜值”到“气质”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创新活力加速迸发,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与大美安徽建设步伐同频共振,安徽检察工作也呈现出从量变到质变的喜人态势:多项核心业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30余次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发出“安徽声音”,“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省信访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全省综治工作优秀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亮丽名片次第呈现。

    新常态下展示新作为

    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始终是检验检察机关是否讲大局、谋全局的试金石,也始终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去年10月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未来五年‘五大发展行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全省检察机关自当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全省创新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说。

    2017年3月27日,《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在安徽省检察院正式发布。该意见一经发布即引起诸多媒体的关注,并得到安徽省委多位领导的肯定。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说,此意见从检察职能出发,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体现了积极性、促进性、保障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检察院已先后制定六个指导意见: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到服务民营经济,从服务侨资侨属企业到服务创新发展,从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再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安徽省检察院始终在引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如何精准、精深、精细做好检察服务上下功夫。

    “检察机关把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评价说。

    新挑战中体现超凡勇气

    规范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基本途径。2013年5月3日,安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召开。此时距薛江武赴任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不到4个月的时间。在会议的主报告中,她代表新一届党组首次提出了未来五年安徽检察工作“一个中心、两个目标、三个强化、四个抓手”的总体思路。她进而强调,要着力突出转变观念、规范司法、提升能力、增强公信这四个抓手。参会的检察长们注意到,这“四个抓手”一言以蔽之,都是围绕规范司法而展开的。

    “规范司法”由此成为了五年来安徽检察工作热词之一。2013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司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2014年部署开展“基层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年”活动;2015年则是该省检察机关的“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与最高检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合二为一;2016年被确定为“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狠抓专项整治的“回头看”……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2016年,该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人数占立案人数的5%,比例逐年下降;律师会见申请答复率达93.9%,比例持续上升;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数同比下降44.8%,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数持续走低。与此同时,所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与前五年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了21.9%和14.1%,办案规模和质效稳步提升。

    尽管如此,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并没有沾沾自喜、自满松懈。今年2月的安徽省检察长会议上,薛江武又发出了“动员令”。安徽省检察院组织的规范司法行为“回头看”新一轮4个督导检查组又行进在江淮大地上……

    新期待里彰显责任担当

    2017年3月12日,安徽省南陵县,正在家中休息的杨德武突然收到朋友发来的手机信息:“最高检报告点你名字了。”当天,在1000多公里外的北京人民大会堂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向全国人大代表报告了“杨德武案”等多起重大冤错案的监督纠正。

    杨德武是安徽本地的一位窑厂工人。2000年7月,杨德武的岳母吕某在家中被杀害,向警方报案的杨被认定为嫌疑人,之后他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杨德武随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安徽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生效后,杨德武不断向安徽省检察院及其他部门提出申诉,坚称自己无罪。

    从2004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受理杨德武申诉到2016年11月安徽省高级法院最终改判其无罪,安徽省检察院在前后三任检察长的主持下,三次立案复查,三次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建议,历时13年。

    发生在20年前的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案,是安徽省检察院前后两任检察长“接力”监督纠正的另一起重大冤错案件,同样也被写进了最高检的工作报告。更重要的是,于英生被宣告无罪后,公安机关还根据安徽省检察院在复查案件过程中所调取的关键证据,将真凶武钦元抓获归案。

    “这两起案件都是在既无‘真凶再现’,也无‘亡者归来’的情况下,通过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才得以改判纠正的。”安徽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据了解,于英生杀妻申诉案办结后,安徽省检察院认真解剖这一错案发生的成因,专门制定出防止检察环节出现冤假错案的七条措施,筑牢防止冤假错案的思想防线和制度底线,切实担起防止冤假错案的特殊职责。

    监督纠正错案只是安徽检察监督的一个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肩负起了法治安徽捍卫者、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以精细监督为抓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移送命案、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等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以刑事抗诉为龙头,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更大,五年共提出刑事抗诉1225件,同比上升40%,抗诉意见采纳率达83.6%。

    ――以专项检察为引领,刑事执行监督着力更深,久押不决案件得到全面清理,罪犯“提钱出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以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为目标,在全国率先制定深入推进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提出民行抗诉955件,再审结果改变率达60%,民行检察相对薄弱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念兹在兹,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勇气和规范监督、依法监督的力量,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记者 吴贻伙)

    坚守五载持续监督纠正“于英生错案”

    发生在20年前的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案,曾在当地轰动一时。1996年冬天,于英生的妻子在家中被害,此后,这起命案经历了六年六审,于英生因故意杀人罪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后又于2013年被再审宣告无罪。在既不是“亡者归来”,也没有“真凶再现”的情况下,于英生为何能重获自由?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推动了这起案件最终的走向?

    拨开案卷尘封的迷雾,人们得知,这是在最高检的支持下,安徽省检察院前后两任检察长持续五年不间断“接力”监督,众多优秀检察官察微析疑、秉持正义的结果。

    于英生原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妻子韩某被害后,于英生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2002年7月,在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后,于英生及其父亲于道欣不服,在申诉被法院驳回的情况下,又向安徽省检察院提出了申诉。2008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并且在复查中发现了重要证据。经该院检委会两次讨论,认为原审裁判认定于英生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先与省高级法院进行沟通,由其自行决定再审,省高级法院审查认为,于英生案虽然存在一些疑点,但没有出现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的证据,真凶没有出现,决定不予再审。

    然而检察机关的监督并未就此止步。2012年9月3日,安徽省检察院就该案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013年5月20日,最高检经审查,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最高法经审查认定该案证据不足,遂指令安徽省高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韩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

    于英生被宣告无罪后,安徽省检察院将在复查案件过程中所调取的当年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DNA图谱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借助这份关键的科学证据,重新侦查于英生妻子韩某被杀案,通过DNA比对,终于在2013年11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武钦元抓获归案。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定,维持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武钦元死刑的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于英生申诉案是在没有发现真凶的情况下,安徽省检察院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细致地复查和调查,主动提出监督意见,促使案件得以改判并抓获真凶的经典纠错案例,被写进了201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记者 吴贻伙)

    群众到底喜爱他什么

    ――记援藏检察官周会明 

    9月28日,周会明在北京接受了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颁奖。作为安徽省检察院选派的第一批援藏业务专家,2011年7月,时任合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的周会明主动申请,来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山南分院(现为山南市检察院,简称“山南检察院”),挂职担任该院副检察长。五年多的时间里,为让山南的为政生态能像那里的自然生态一样不被污染,他敬业奉献,敢于担当,以“业务援藏”为抓手,向职务犯罪宣战,领导查办了山南职务犯罪记录上第一位处级干部、第一位厅级干部、第一位少数民族处级领导干部,查办职务犯罪连续四年位居西藏检察机关办案榜首。不仅如此,他还带出了一支“带不走”的过硬自侦队伍,扭转了当地检察机关办案力量薄弱、缺乏经验的局面。

    “检察机关只有敢于办案才能树立权威,取信于民。”周会明说。到山南后,他发现当地的案件很少,尤其是自侦案件更少。分管反贪反渎等工作后,周会明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熟悉和调研,在检察长刘志刚的大力支持下,率队吹响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号角。

    此时,一条线索进入到周会明的视线。山南市纪检部门要求检察院协助调查原山南地区商务局局长陆书基被一犯罪团伙敲诈26万元的违纪案件。在抓获这个犯罪团伙的云南公安机关的侦办材料中,一个案件细节引起了周会明的关注:这笔钱并不是陆书基直接支付的,而是从他人账户上转走的。周会明敏锐地察觉到,该案不仅仅是纪律作风问题,背后更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结果不出周会明所料,周会明带着专案组以26万元为突破口,查明陆书基利用主管“万村千乡”项目等工程建设,多次收受工程承建方等贿赂57.5万元的事实。这是山南检察院建院以来查办的第一位处级领导干部。

    随后,周会明又查办了原隆子县副县长丹增列谢受贿案,原西藏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中小企业局局长朱太中受贿案。三个“零突破”打出了声威,更打出了检察机关的自信:2013年12件、2014年29件、2015年34件、2016年34件……这些查办职务犯罪的数量与内地一些地方不可比,但是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已连续四年位居查办职务犯罪榜首,连续三年办案量占据整个西藏自治区的“半壁江山”。

    “援藏干部有必要大动干戈吗?这是在给山南抹黑。”面对质疑,周会明坦言,这期间他确实承受了巨大压力。第一个挂职期快要到的时候,山南检察院挽留他再挂职一期。这既是对周会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最有力的支持宣示,更说明反贪反渎深受山南群众欢迎。

    在周会明的手机里珍藏着一张照片:他与一群藏族孩子在空地上踢足球,孩子们个个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在场地上奔跑。援藏五年多时间里,周会明克服高寒缺氧、远离亲人等多种困难,创新援藏方式,做实援藏项目,与那里的汉藏干部群众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深情厚谊,先后被评为山南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和“中国好人”等称号。

    如今周会明虽然结束了援藏工作,回到安徽后又走上了宣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一新的岗位,但正如给予他的颁奖词所言,周会明的心仍然留在了那片雪域高原,成了一颗“终身援藏”的心。(记者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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