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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年间・检察足迹・河北篇|"燕赵检察"新常态

    时间:2017-10-16 16:34:2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肖俊林

    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智慧(右一)带头出庭。

    承德市检察官来到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开展法律宣传。

    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历时8个月建设落成。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向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了省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得到了与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总体满意率100%。可以说,这份肯定,标志着该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五检”总体工作思路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次调研启动破冰之旅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有198个检察院、1.3万名检察人员;

    ――全日制本科学历检察人员比例只占10%,一些基层检察院十几年没有进过大学生,队伍素质、结构问题严重;

    ――2012年,反贪大要案率只占61.25%,要案率仅为2.31%;渎职侵权大要案率只占26.28%,要案率仅为0.21%,实刑率只占10%左右;

    ――省检察院机关近400人挤在一个危旧楼里办公,召开工作会议都找不到一间能容纳全体干警参加的会议室,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两房”的省级检察院。

    2013年初,刚到河北工作的时任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现为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面对的是这样的现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如何统筹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童建明边思考边调研,不到半年时间,跑遍了11个设区市中的10个市级检察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随后,他又要求其他省院领导干部都要结合自己分管工作进行一番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查找症结,破解难题。

    2013年6月,省院17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带着问题,带着思考,蹲点基层检察院,与一线干警同吃同住,感受他们的酸甜苦辣,听取他们的真知灼见。同时,进农村,下社区,到企业,了解社情民意,征询群众意见。童建明到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蹲点3天,全面掌握了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通过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他们对检察工作的需求与期盼。调研结束,各位领导都撰写了3000多字的蹲点调研报告。

    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好。省检察院党组对集中调研活动中征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逐条梳理,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提出了“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政治建检,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持业务立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坚持公信树检,依法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坚持素质兴检,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科技强检,提升检察工作战斗力。

    “五检”工作思路风生水起

    全省检察长会议之后,省院出台专门文件,把推进“五检”总体工作思路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市、县两级检察院迅速行动,纷纷召开党组会,提高认识站位,制定切实可行举措,全面贯彻落实省院要求部署,稳妥有力地推进“五检”总体工作思路开展。

    张家口市检察院把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作为“政治建检”的落脚点,开展“双百四送”活动(双百即检察进百企、服务百家行;四送即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送信心),为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了纵深高效的检察服务。积极探索涉冬奥会工程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冬奥会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2013年,保定市委提出了将发展定位于首都功能疏解支撑点、京津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外资进入京津乃至北方市场的桥头堡。保定市检察机关聚焦这一中心工作,开展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利剑斩污”“保卫蓝天”等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64人,提起公诉708人。石家庄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扶贫网络平台,目前涉农资金项目已全部纳入平台,共有61大项,涉及金额达370多亿元。廊坊市检察院利用毗邻京津优势,组织北京、天津有关基层检察院开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研讨,共同促进对三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保护。承德市检察机关把“提升检察监督精度、拓展检察监督广度、增加检察监督深度”作为落实“五检”工作思路的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了督促清收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活动,通过督促履职清收耕地占用税款3400余万元,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持续举办“国学讲坛”“道德讲堂”“党员宣誓”等活动,不断打造干警的思想和精神高地。盐山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服务活动,为1500余家企业分别建立了“法律健康档案”。通过“问诊把脉”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70余次,解决涉法问题90余条。

    整合资源实现跨越发展

    “五检”总体工作思路更像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决策、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明确检察工作方向,突出检察工作重点,整合检察资源,彰显检察价值,实现强化法律监督、树立司法权威的最佳效果。

    服务大局更加主动自觉。今年4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宣布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全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以主人翁的姿态,全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省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又召开主动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主动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案件办理突飞猛进。针对以往职务犯罪案件小案多、大要案率低、实刑判决率不高等现状,提出“抓大不放小”,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实现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的“转型升级”。该省检察院从今年4月中旬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贪办案百日攻坚”活动,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38件1465人。

    刚性监督提升公信。以公正促公信、以规范促公信、以管理促公信、以监督促公信、以公开促公正,全省构筑起纵横交织、内外结合、全程覆盖、立体交叉的服务监督网络体系。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两个平台”建设:一是推动全省各级检察院将原有的控申接待场所改造成集控申、举报、接待、咨询、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二是推进“一网两微”网络平台建设。

    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乘势而上。针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薄弱问题,部署开展“一院一策”活动,为每个基层检察院确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因院施策,对症下药。

    科技步伐日益加快,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2月,该省检察院迎来乔迁之喜。利用新址搬迁的机会,按照省院建“库”、市院建“池”、基层院建网络节点的原则,在省院建成了“五个中心”(全省数据中心、“检务云”中心、侦查信息化中心、机要保密中心、网络运维管理中心),实现了对全省检察机关数据信息的集中存储,建设了8个现代化管理机房、扩展了网络带宽,建成了1200平米的综合智能化档案中心,被国家档案局列为全国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智慧检务开启了信息化新时代。(记者肖俊林)

    监督纠正保定王玉雷故意杀人错案始末

    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右二)与同事研究案情

    2014年2月18日22时许,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公安局接该县白云乡村民王玉雷报案称:当日22时许,其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血迹。次日,顺平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经排查,顺平县公安局认为报案人王玉雷有重大嫌疑,于2014年3月8日对王玉雷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15日,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顺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蔡文凯作为案件承办人对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和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以下疑点:王玉雷先后9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讯问,前5次为无罪供述,后4次为有罪供述,供述之间存在矛盾;在有罪供述中,对作案工具有斧子、锤子、刨锛三种不同说法,且去向均未查明;作案工具与尸体照片显示的创口形状不能同一认定;现场提取物证未作出DNA鉴定。3月18日,蔡文凯与主管副检察长付亚辉首次提审王玉雷。在提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王玉雷右臂被石膏固定且行动吃力。在询问王玉雷伤情形成原因时,其极力回避,但对其杀人行为予以供认,案件存在的疑点仍不能排除。

    检察长曹金耀听取汇报并进行认真阅卷后,亲自到看守所提讯王玉雷,并对讯问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在提讯时,经过曹金耀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王玉雷消除顾虑后推翻了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全部有罪供述,称被害人被杀不是其所为。

    2014年3月20日,顺平县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研究讨论,建议对王玉雷不批准逮捕。鉴于案情重大,并存在受害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上访的隐患,决定向保定市检察院汇报案件。

    2014年3月21日,保定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朱庆昌召集7名业务骨干听取案件汇报,并向市检察院主管检察长进行了报告,彭少勇副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主持讨论。在听取了顺平县检察院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的汇报后,彭少勇认为被害人尸检报告没有确定死亡时间,公安机关认定王玉雷的作案时间不足信;王玉雷对作案工具的种类、去向及作案时所穿衣物的供述存在矛盾,且均未查实;供述的作案工具斧子、锤子、刨锛也与尸体前额“U”形伤口不吻合;除王玉雷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王玉雷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案件达不到批准逮捕的条件。

    2014年3月22日,经顺平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定王玉雷口供系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排除王玉雷口供后,其他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王玉雷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对王玉雷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对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顺平县检察院按照保定市检察院的意见,积极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对现场提取的手套进行鉴定,对受害人与其他人是否存在矛盾等9个问题进一步展开深入调查。经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发现,被害人因地埂问题与同村王斌发生过争执,为此将王斌列为重点人员之一。经过DNA鉴定比对,王斌的血样DNA与案发现场提取的手套中鉴定出的DNA可同一认定,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犯罪嫌疑人王斌被抓获后供述了整个作案过程。2014年7月7日,顺平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斌。2015年1月15日,保定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王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并入选201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写入国务院人权白皮书。(记者肖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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