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法制新闻 > 以“规范警务”品牌完善规范执法山东模式
  • 以“规范警务”品牌完善规范执法山东模式

    时间:2017-04-27 00:20:17  来源:  作者:
    山东省公安厅印发构建齐鲁“规范警务”品牌工作实施意见以“规范警务”品牌完善规范执法山东模式发布时间:2017-04-25 14:26 星期二来源: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张瑜报道: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山东省公安机关构建齐鲁“规范警务”品牌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抓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的有利时机,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也是基础警务”的工作理念,更加注重问题导向、需求引领、效果检验,更加注重数据支撑、合成规范、体系保障,做优做精软件,做强做实硬件,以新举措、新成效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完善规范执法山东模式,构建齐鲁“规范警务”品牌。

    《意见》要求,山东省公安机关要以大数据深度应用拓展规范执法新路径。汇聚执法数据“蓄水池”,把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和执法记录仪等形成的执法数据整合关联,汇集民生警务、厅长信箱、督察、信访等监督管理数据,对接检察、审判、司法、政府法制等机关及媒体监督类数据,形成网上网下、内外结合、横向贯通、纵向集成的执法大数据资源,实现执法工作流、管理流、信息流多流合一,为执法分析研判和深度应用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用好执法数据“导航仪”,运用执法大数据加强风险动态管控,分析识别高风险警种部门、岗位、案类、环节、形式等,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供参谋,为分类施训提供条件,为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提供参考。建立执法“冒烟指数”,探索建立执法大数据分析模型,通过执法质量考评及执法规定动作监督对办案部门及其民警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不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数据自动分类统计,对问题多发的单位、警种部门和民警分类生成“冒烟指数”,及时预警。畅通执法信息“高速公路”,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主干平台,推动警情规范流转与网上执法办案、执法公开深度融合,加快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应用共享、数据共享。

    《意见》强调,要以硬件建设再加强提升规范执法新水平,着力推进“三中心一统一”建设,实施执法场所“换、扩、增”升级改造,根据执法办案需要更换设备、扩建场所,增加信息化手段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年内在全省开展执法办案场所等级化评定工作。以执法标准的体系化提高规范执法精细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511”标准体系和刑事执法“3+1”标准体系,建立“视频+菜单”式现场执法操作标准体系,编制经侦、出入境、网安、食药环侦、警卫等现场执法操作规程,分类编制民警处警基本操作规程,精准指导一线民警执法实战。以多维监督方式增强规范执法公信度,推行“五查一移交”工作机制,把不使用执法记录仪、乱分流警情、不用执法办案系统、不进办案区等办理的案件和群众、媒体反映问题突出的案件作为核查重点,多警种联合组成专班,实行查阅案卷、查看系统轨迹、核查音视频资料、调查受害人、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五查”方式,发现严重问题,确定责任人,移交所在公安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完善执法“三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执法突击检查,当场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建立执法信息监督“黑匣子”,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建立执法全程记录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办案与审核监督过程留痕、执法责任可溯可查。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年底前开发应用全省统一的执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等特定对象查询法律法规、受立案、办案进度及结案情况。探索建立公安机关执法白皮书制度,对社会发布年度法治公安建设状况,提高公众对齐鲁“规范警务”品牌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意见》要求,要以过硬执法素质打牢规范执法根基。坚持将“四个意识”融入法治公安建设全过程,强化广大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模拟法庭等实战化培训,增强民警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出庭质证能力。坚持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制度,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行政应诉水平和依法取证能力。借助手机微信群、微博等新媒体,丰富执法培训方式,拓宽执法交流平台,加强与一线民警的互联互动。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主体”责任,法制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规划、推动作用,各警种部门要以主人翁姿态全力参与、大力推进,务求可视可验的实效。

    相关链接

    行政执法“511”和刑事执法“3+1”标准体系

    行政执法“511”标准体系指梳理完善行政审批、权力、责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具体实施的“5”张清单;健全行政权力责任“1”项规范,完善行政裁量“1”项基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

    刑事执法“3+1”标准体系指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两统一”工作机制,10月底前配套完善案件证据规格、非法证据防范、证据视图“3”项指引和立案追诉“1”项标准,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全国领先的刑事执法标准体系。

    执法“三巡”工作机制

    坚持省公安厅每年一次、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每半年一次,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巡查、法制员巡讲、典型案例巡展”,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场所的方式深入开展执法突击检查,当场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三中心一统一”建设

    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集中打造案管(受立案)中心、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三个中心”,统一实现“涉案人员、场所、财物、卷宗、责任”各执法要素合成和智能化管理。探索推行公检法联合的仓储式、一站式涉案财物管理,减少民警执法诉累。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