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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奉节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宣布不起诉

    时间:2017-04-23 11:28:11  来源:  作者:
    重庆奉节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宣布不起诉发布时间:2017-04-21 19:25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重庆4月21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刘庠録)近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来到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邓某所在的康乐镇,向邓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

    原来,2016年12月,邓某驾驶的货车与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

    “我一直做好了接受法律惩罚的准备,但周围人的风言风语让我很难受。”在听到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邓某松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这下好了,检察官亲自来镇上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我又可以挺直腰杆了。”

    “到被不起诉人所在地送达法律文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消除社会对当事人的负面评价,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保障’。”该院干警王和平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在现场,王和平结合近年来该县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从事故的责任划分、法律后果等方面,对邓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以后能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在听完检察官法治教育后,邓某也表示十分后悔:“当时如果车速能再慢一点就好了,现在坐在这里手都在哆嗦。我会汲取此次教训的。”

    2016年以来,该院坚持高效便民的工作方式,通过深入社区、街道送达法律文书、开展法律帮教、进行心理辅导等措施提升检察工作人性化、便捷化程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共开展文书送达活动11次,社区普法13次,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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