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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灵川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单位

    时间:2017-04-23 11:28:06  来源:  作者:
    广西灵川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单位发布时间:2017-04-21 19:36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林4月21日电(通讯员 胡琴)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始终把抓好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推进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近日,灵川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单位。

    2015至2016年间,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一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计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围绕各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制定了《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三是每年结合工作任务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院干警的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两年来,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灵川县检察院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开展了“三严三实”、“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主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念,增强了思想道德素质和党的先进性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利用标语和“两微一端”对检察职业道德、纪律规范进行宣传。组织干警观看了《守望公正》、《心系百姓、公正执法》等专题宣传片,干警的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三是加强职业纪律和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开展以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活动,及时传达最高检、自治区、市院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干警收看警示专题电教片,时时向干警敲警钟。全院干警多年来保持了违法违纪零记录,树立了检察干警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认真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一是坚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庭审观摩学习,参加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能手、业务尖子的评选。两年来,先后组织了干警参加了全国、省、市检察业务培训学习12次,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干警的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干警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出了一批优秀的调研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在全院形成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多次开展法律知识、体育、摄影等多项比赛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强化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一是加强了院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机关,坚持求真务实、狠抓规范管理,坚持严格要求、勤政廉政、率先垂范,形成了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的良好风气。二是建章立制,认真完善修订了《后勤保障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等25项规章制度,全方位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有章可循,确保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单位硬件设施和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绿化、美化、亮化单位院落,实现了内部环境优美,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办公区域清洁整齐,园林绿化四季长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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