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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象山:公诉科荣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时间:2017-04-23 11:28:06  来源:  作者:
    桂林象山:公诉科荣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发布时间:2017-04-21 19:37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林4月21日电(通讯员 陈粲 周鑫)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由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荣获桂林市妇联授予的“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表彰。

    象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选取熟悉未成年人思想工作并富有爱心的检察官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 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政策,打造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品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公诉科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秉持“优先办理、特殊保护、人性执法、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一套规范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如: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维权提供司法保障;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的原则;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中,充分考虑涉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防止伤害其身心健康,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坚决不诉等等。

    该院公诉科精准开展预防教育,发挥家庭监管作用。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院公诉科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悔罪表现、犯罪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家庭监管条件,对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或相对不起诉的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的有关家庭举办犯罪预防普法教育课,帮助家长们改进教育方式,落实家庭监管职责,防止被监护人再犯罪。

    该院公诉科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新学期伊始、儿童节前夕等契机,多次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案说法,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一方面告诉未成年人要自觉遵纪守法,一方面提醒未成年人要学会利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该院公诉科还依托检察新媒体,定期推送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文章,以真实的案例敲响警钟,并以微信互动的方式在线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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