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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租赁公司老板为还赌债挪他人车抵押诈骗268万获刑

    时间:2018-04-11 15:49:07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轩甫 刘静 吴进华

    正义网海南4月11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静 吴进华)海口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老板陈某欠下一大笔赌债,为偿还巨额赌债,先后将挂靠在其公司名下的多辆汽车分别抵押给肖某等8名被害人,共骗取近268万元,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4月4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悉,陈某经营着一家汽车租赁公司,2013年7月,通过符某在网络上赌球,后欠下大笔赌债无法偿还,遂与符某共谋决定用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进行抵押借款,抵押获得款项优先偿还符某的赌债,并许以符某一定的好处费。

    陈某先后将挂靠在其汽车租赁公司的多辆汽车或其从汽车租赁同行处调配的车辆交给符某,同时伪造车辆登记证书交给符某,或者提供车辆、车主身份信息让符某伪造车辆登记证书,用于抵押借款;之后由符某经手将这些车辆抵押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现金。到承诺还款期限后,符某再用代为出租等借口从被害人手中将车骗回交还陈某,或者置之不理,直至车辆被真正的主人追回。截至案发前,陈某以此方法共将28辆他人挂靠在其公司的车辆进行抵押诈骗。

    此案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4月4日,美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伙同同案人符某(已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67.5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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