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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汉凌晨被撞“死无对证” 检察官搜铁证批捕嫌疑人

    时间:2018-02-05 15:57:13  来源:  作者:

      老汉凌晨被撞“死无对证”,要不要批捕嫌疑人?

    检察官搜集铁证打破“零口供”,捕!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俞建功

    冬日凌晨,骑三轮车的余老汉在福清市龙田镇被撞倒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涉嫌肇事的司机吴某某“零口供”,进行“幽灵抗辩”。此外,关键证人证言反反复复,最近的监控距离现场有1300米,案卷中也没有车辆碰撞的痕迹比对鉴定。日前,面对这起“死无对证”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福清检察院检察官主动出击,获得有力证据,在审查逮捕期限最后一天批捕吴某某。

    现场模拟侦查数据印证案情

    上月初,福清检察院侦监科收到这起交通肇事案,案件时间为去年12月15日凌晨。承办检察官发现,此案有“死无对证”的麻烦。

    此后,检察官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发现吴某某驾驶的面包车是嫌疑车辆。检察官又进行了一次侦查实验,到现场模拟人力三轮车与面包车在肇事路段驾驶的情景。据监控显示,余老汉骑三轮车经过监控路段的时间为当日6时8分,而吴某某驾驶面包车经过的时间是当日6时12分。侦查实验结果证明,余老汉需花6分钟(即大约6时14分)才能到达事故现场,吴某某仅需花费1分钟(即大约6时13分)就可到达事故现场。

    吴某某到达事故现场后,等待车内人员下车约耗时1分钟。吴某某大约在当日6时14分倒车准备离开,这与余老汉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基本吻合。侦查实验得出的结果,让检察官心里有了底。

    检方“侧翼攻击”粉碎“幽灵抗辩”

    针对没有提取到两车碰撞痕迹的问题,福清检方要求公安机关再次聘请技术人员对两部车进行细致的痕迹比对鉴定。针对关键证人证言反反复复的问题,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证人最终讲述:当日吴某某驾驶面包车从事故路段驶进八千亩码头,等车上人员下去后,从码头往外倒车。面包车右后侧与途经该处的余老汉三轮车前部刮碰,吴某某看到余老汉摔倒在地头部受伤,害怕担责,于是驾车离开。

    检察官调取了吴某某与证人之间的手机通话清单,印证了证言内容。

    检察官讯问时,吴某某拒绝回答与案件细节有关的问题,要么称“不记得”,要么称“没刮碰”,进行“幽灵抗辩”(幽灵抗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针对检察官的有罪控告,嫌疑人为了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罪责而提出的难以查证的抗辩)。

    对此,检察官采取“侧翼攻击”策略,让吴某某放松警惕,陈述时渐露破绽。最终,吴某某的“幽灵抗辩”被粉碎。日前,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批捕了吴某某。次日,公安机关移送新的痕迹比对鉴定意见书,载明“吴某某驾驶的面包车后保险杠与人力三轮车前轮胎右侧胎壁发生了轻微碰撞”。至此,这个“零口供”交通肇事案得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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