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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停70秒就罚款引争议 交警:自觉就不需纠结

    时间:2017-12-30 15:49:40  来源:  作者:

    有人提出违停70秒即开罚单的做法太严格,交警作出回应

    车主自觉守法就不需纠结尺度松紧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王艳群)近日,南宁交警部门启用电警设备,专门针对南宁市部分汽车客运站、大型商业中心周边路段违法停车进行抓拍。电警抓拍相比交警现场执法,处罚更为严格。对此,有市民提出疑问,认为停车70秒也会被抓拍并处罚不够人性化。昨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回应。

      疑问一:违停70秒被抓拍处罚是否合理

    南宁交警部门对部分路段违法停车启用电警抓拍,是南宁市对治理道路违法停车推出的新举措。该系统于今年11月陆续启动,截至目前,已成功获取违停数据2023条。

    据介绍,电警拍摄时,系统抓拍的时间大约为70秒,即在车辆违停路段停车后的40秒、20秒以及10秒进行连续三次抓拍。如果三次抓拍后车辆还未开走,除了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可申诉撤销外,将确定为违法停车,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有市民认为,70秒的停车时间太短,如果停车到厕所方便一下都来不及,这样的处罚不够人性化,为何不将抓拍时间延长到两三分钟或更长时间。

    对于上述问题,南宁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禁停路段,交警部门会设置蓝底红线的禁止停车标志牌,既然禁止停车,那就不存在可以停多长时间的问题,停了就是违法,不能说为了上厕所或办事就可以违法。

      疑问二:为何电警执法和现场执法处罚不同

    电警抓拍系统启用后,对于违法停车的处罚更严格了,即使没有交警在现场,车主一不小心也可能挨罚。市民黄先生表示,以前他在路面短时间停车,如果有驾驶员在座位上,民警看到会当场劝离,多数情况下不会开具罚单。然而面对同样的情况,电子警察却要拍照并处罚。黄先生认为,“这跟民警路面执法不一致,对被罚车主不公平”。

    对此,交警解释说,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从法律行文上看,是“警告后放行”,可见,这是对现场执法的交通警察作出的一种授权,除现场执法的交通警察外,其他交通警察不能乱用这个权利。电子警察作为交通违法取证的抓拍设备,并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警察,自然也不能滥用这个权利。

    此外,民警在现场执法时,对违法驾驶人给予警告,可以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影响。电子警察拍摄时,尚不具备当场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影响的功能,这就使电子警察的拍摄和交通警察执法在对道路现场影响这一后果上存在差异。因此,处理自然不能完全照搬现场执法的模式。

    疑问三:南宁哪些路段设置了电警

    启用电警抓拍后,不少市民担心被罚,认为交警部门应该对设置电警的路段予以公布,以更好地起到警示作用。据介绍,目前,电警所设置的地方均是车站和商业密集区等对交通影响较大之处。比如,东汽车客运站、青秀万达等大型商业中心周边路段违法停车现象较突出,不少市民为图方便直接把车停在路边长时间不走,虽然驾驶员在车上,但由于这些路段车流量较大,严重影响通行。

    “电子警察最大的作用是在于警示和预防,让驾驶人不乱停车,处罚只是手段,而非设置电子警察的目的。”交警表示,如果从源头上,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那也就不需要在该“警告”还是该“记分、罚款”的问题上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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