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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时间:2017-12-27 16:19:19  来源:  作者:

    中新网广州12月26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今年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零容忍的信号。12月26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其中4起典型问题。

    ――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扶贫办干部吴活昌、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聂锡泉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吴活昌与时任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聂锡泉合谋,利用为该村村民申请和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先后向8户村民索取好处费共5.58万元,其中,吴活昌分得4.76万元,聂锡泉分得0.82万元。2017年8月,郁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吴活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聂锡泉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上述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揭阳市惠来县葵潭农场湖美村村干部截留私分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湖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郑少忠、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郑长顺和村委会委员郑碰妹、郑果、郑乃新、郑珠才等人合谋,利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截留补助资金7.9万元后私分。2017年3月,惠来县纪委给予郑长顺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郑少忠、郑碰妹、郑果、郑乃新、郑珠才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将上述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新尧村村委会主任朱佑思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朱佑思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将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给该村的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万元借给私人老板,从中赚取贷款利息。2017年9月,翁源县纪委给予朱佑思开除党籍处分。

    ――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二联村村干部骗取低保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期间,二联村村干部韦水明、陈坤芳、曾惠强、黄秀农、韦贯忠、韦利坚、韦宜宣、韦志霞、韦元汉等人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领取低保金的条件,故意隐瞒实情,各自以自己配偶或亲属的名义申报并骗取低保金共28.93万元。连平县民政局和高莞镇党委、政府未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导致低保金被骗取。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连平县纪委分别给予韦水明、陈坤芳等9人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5月至6月,连平县纪委分别给予高莞镇政府主任科员凌荣华,高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罗国胜,连平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谢海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连平县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救灾救济股股长孙韶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高莞镇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刘日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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