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法制新闻 > 陈首杰同志简要事迹
  • 陈首杰同志简要事迹

    时间:2017-05-04 00:19:54  来源:  作者:
    陈首杰同志简要事迹发布时间:2017-05-03 18:59 星期三来源:中国警察网

        陈首杰,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从警15年,他始终坚守在基层派出所一线,忠诚履责、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龙江楷模”等。

     

    作为一名扎根在基层派出所的人民警察,陈首杰始终把群众冷暖和百姓安危记在心里。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挨个社区走、每个管片看,处理治安问题,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他为丢失了户籍证明的孤寡老人办理户口和身份证,为供水管线“爆管”的辖区居民协调吃水问题,为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工资,居民经常能看到他奔波忙碌的身影在街道中闪现。他共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70余起,诉教人犯近百人,抓获各类网上逃犯42名,他的警均诉教、警均破案、警均追逃,始终位居分局之首、全市前列。

    2015年5月1日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在峻德山下供兴煤矿附近持枪将一路人左小腿打伤。接警后,陈首杰立即带领两名民警赶赴现场,在一居民住宅附近追上了持枪嫌疑人。在抓捕过程中,疯狂的犯罪嫌疑人向民警开枪,击中了陈首杰的头部,随后嫌疑人向东侧继续逃窜。此时,增援民警到达,将嫌疑人围堵在煤矿东侧农田处。警方向嫌疑人喊话并鸣枪示警,但嫌疑人拒捕并再次向警方开枪射击,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方将其当场击毙。陈首杰经抢救无效于5月14日牺牲。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