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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鹏:用实际行动践行着阿坝高原消防精神

    时间:2017-05-04 00:18:39  来源:  作者:
    刘鹏:用实际行动践行着阿坝高原消防精神发布时间:2017-05-03 19:13 星期三来源:中国警察网

        刘鹏,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支队九寨沟县大队大队长。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2013年被评为全国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评为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授予“爱民模范”荣誉称号,201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获得第十七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第四届四川省道德模范,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消防部队训练标兵、四川省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及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刘鹏同志入警16年来,用青春和热血履行着岗位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消防官兵“忠诚可靠、扎根高原、赴汤蹈火、用我必胜”的阿坝高原消防精神。

    2008年“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后,刘鹏瞒着家人,毅然奔赴汶川援建地震灾区。面对异常艰巨的灾后重建任务,他很少回家探望,与远在山东的妻女聚少离多,更没有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但他从未向组织提出任何关于个人生活上的要求,在灾区带领官兵开展义务送水600余次,义务冲洗街道600余公里,便民服务上百次。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强烈地震,刘鹏带领支队铁军集训队驰援玉树灾区。2011年7月3日,阿坝州遭遇特大暴雨袭击,时任汶川中队中队长的刘鹏率领中队官兵三进汶川肖家沟,疏散被困群众50余人,营救被困群众2人。2013年4月20日,雅安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刘鹏又一次投入搜救行动,率领官兵搜救2人,疏散群众420余人。

    2013年6月1日,一辆由成都开往马尔康的长途客车途经国道317线时,突然坠落的山石将驾驶员砸中致死,在车辆失控的危险时刻,坐在驾驶员后方的刘鹏不顾危险扑到驾驶座,紧拉方向盘,驾驶车辆紧急撞击山体逼停,有效避免了客车坠落悬崖,拯救了全车32名乘客的生命,而他却在驾驶车辆撞击山体后被甩出车外,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胸椎骨折、手臂多处外伤。其英勇事迹被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100余家媒体广泛报道。

    刘鹏像一颗螺丝钉,紧紧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心放在了工作上,把爱给了川藏高原,给了藏羌回汉各族群众。尤其是在生死关头,刘鹏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以大无畏的英雄壮举勇救群众,诠释了一名消防战士对人民的忠诚,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公安消防官兵的光辉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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