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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湘林同志简要事迹

    时间:2017-05-04 00:13:37  来源:  作者:
    吉湘林同志简要事迹发布时间:2017-05-03 19:54 星期三来源:中国警察网

        吉湘林,男,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广场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荣获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湖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其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

    2014年11月13日17时许,广场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携带汽油冲入雁城路68号的一栋居民楼。吉湘林带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男子在居民楼三楼的住户家中,一手拿汽油,一手拿打火机,声称要点燃汽油自杀。居民楼里住着400余位居民,过道内几个煤气罐零星摆放,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吉湘林一边安排民警疏散群众,一边联系“119”及“120”支援,自己则留在房间内耐心劝导嫌疑人。然而,该男子突然情绪失控,抛洒汽油并点燃,吉湘林见状,奋不顾身拿起一床用水浸湿的棉被试图扑灭其身上的火苗。抛洒的汽油有不少泼到了吉湘林的头面部及脚下,吉湘林顿时成了“火人”。当增援民警和消防官兵将其救出时,他还不忘对施救人员说:“屋里还有一个(嫌疑人)。”吉湘林头面部95%的肌肤严重烧伤,经过医院连续7天的全力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意欲自杀的男子刘某,因受到湿棉被的保护,伤势较轻,得知吉湘林舍己救他被严重烧伤的壮举,他懊悔不已。吉湘林的英雄事迹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后,社会各界人士自发赶到医院看望英雄。

     

    吉湘林的英雄壮举不是偶然。义无反顾的信念,不畏牺牲的精神,全心为民的情怀,集中在吉湘林的身上体现。

    2013年4月,在一起狼狗伤人的纠纷调处现场,由于狼狗主人陈某态度恶劣,导致与受害人再度言语冲突,陈某带到现场的狼狗突然冲向受害人企图撕咬,吉湘林快速上前,伸出右手挡在受害人身前,而他的手腕则被狗咬伤。

    广场派出所辖区内商业网店多,人口流动大,每天要处理的纠纷、偷盗、打架斗殴等事件非常多,在吉湘林担任副所长,负责辖区内巡逻防控工作期间,共抓获现行盗抢犯罪嫌疑人28人,破获现行盗抢案件30余起,“两抢一盗”发案数大幅下降,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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