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法制新闻 > 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遗嘱文书格式规范性不容轻视
  • 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遗嘱文书格式规范性不容轻视

    时间:2017-09-18 16:17:52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谢文英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就无效遗嘱引发家庭纠纷接受采访时表示

    文书格式规范性不容轻视】

    面对死亡,我们要作哪些准备?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一段亲身经历。

    “我父亲在生前已经和我母亲商定好遗嘱,把房产留给我。在订立遗嘱之前,他们专门打电话咨询了公证处,了解到遗嘱书写要求非常严格。看到遗嘱的时候我特别感动,很多信息写得非常详尽,而且我母亲和哥哥都已经在放弃继承权的文书上签了字。父母周密的安排,让我很顺利地继承了房产,我非常感谢他们。”孙晓梅向记者回忆。

    孙晓梅说,她的哥哥在美国生活,他们在五十多岁就定好了遗嘱,如果全家人去世,财产如何安排,如果夫妇两人去世孩子如何抚养等等,列得非常详细。孩子们那时候还在上学,他们很清楚,万一父母突然去世,谁是他们的养父母,他们今后的生活该如何安排。在孩子们心里,他们能够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爱和责任。

    北京市高级法院一份统计表明,超60%的案件因遗嘱无效导致更多纠纷。记者注意到,媒体报道的多起继承诉讼案件,大多因为父母遗嘱不规范或根本没有遗嘱,导致手足反目成仇。而继承案件的审理也仅仅是从形式上处理了纠纷,情感上的伤害往往构成难以愈合的伤口。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财富的传承问题尤其凸显。“六成遗嘱无效说明在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太缺位了。”孙晓梅建议新闻媒体通过实际生活中各种复杂情况为例,更多地向人们宣传遗嘱如何规范书写,以及订立遗嘱的好处。身为教师,孙晓梅还希望设置相应的课程,弥补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育空白。

    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关继承纠纷的家庭矛盾远比法院受理案件更多。孙晓梅说,她在调研中了解到,有很多子女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迫老人立下遗嘱;有的子女获知自己不是遗嘱继承人或对遗嘱内容不认可,便胁迫老人修改遗嘱;还有些父母不愿意子女因为遗嘱而反目,或是担心泄露自己曾经的婚姻状态而不愿意写遗嘱,索性把矛盾留给子女来解决。

    一份遗嘱就像是一道“护身符”,在迟暮之年尚能明白世事之时,了却生前身后事。而这“护身符”能否管用或许对立遗嘱人而言是最后的牵挂。

    孙晓梅说,订立遗嘱最重要的是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措词要精准、严谨、全面、具体,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多字和标点符号错误。书写清晰,不得涂改,纸张耐久,利于保存。杜绝使用“由谁全权负责”,“尽量遵从父母的心愿”等含混模糊语言;不能处分其他人的财产;不能剥夺继承人中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她建议最好在订立遗嘱之前咨询公证机关或者律师。

    我国继承法颁布于1985年4月,30多年未作修改。孙晓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成员结构的变化,继承法的很多内容早已不适应现实的需求,她呼吁立法机关适时将继承法列入修改进程。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