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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知村民为打猎购买射钉枪改造成枪支获刑

    时间:2017-09-12 22:57:44  来源:正义网  作者:邹小东 廖许杰

    正义网三明9月12日电(通讯员 邹小东 廖许杰)“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不会做这样的糊涂事。当时我以为这种的做法很正常,哪里想到会触犯法律。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恶劣,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希望法庭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面对法庭的审判,被告人郑某悔恨的说到。近日,福建省大田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

    经查明,被告人郑某为了打猎,在一家五金店先后购买了射钉器、射钉弹、钢珠和红外线器等制枪材料,随后带回其大田县乡镇家中,并将射钉器、射钉弹、钢珠和红外线器改制成枪支并存放在家中。不久之后,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郑某家中藏有枪支,遂前往郑某祥家中进行调查,面对民警的调查郑某的儿子主动配合,交出改制的枪支一把、射钉弹17发及金属弹丸32枚。之后该枪支经福建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符合认定枪支标准,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据悉,随后被告人郑某主动到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郑某购买枪支配件制造枪支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福建省大田县法院以被告人郑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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