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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汝钤: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中可起辅助作用

    时间:2017-09-08 21:18:14  来源:正义网  作者:宋书敏

    中国科学院院士陆汝钤。宋书敏 摄

    正义网北京9月8日电(见习记者 宋书敏)9月1日,由山东省泰安市检察技术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发起主办的首届“泰山高峰论坛”在山东泰安召开。会议期间,记者以“人工智能 智慧检察”为主题,对中国科学院院士陆汝钤进行了采访。

      知识工程的出现挽救了人工智能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谈起人工智能,很多人都会想到2016年3月,Google旗下的DeepMind公司组织研发的Al-phaGo系统与围棋世界冠军、职业九段棋手李世石对弈的场面,Al-phaGo以4比1的成绩获得胜利。今年5月,在中国乌镇围棋峰会上,AlphaGo系统对垒排名世界第一的世界围棋冠军柯洁,以3比0再次获胜。人工智能似乎被烙上了“非常聪明”的印记。

    “人工智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陆汝钤感慨的说,概念刚提出来时,虽然风靡一时,但因为当时理解不够深刻,很多专家对人工智能有着过于乐观的估计,甚至有世界顶尖专家提出人工智能10年内就可以写出人类无法写出的好文章。但是,10年过去后,人工智能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成就。自此,人工智能进入了低沉期。

    1977年,费根鲍姆教授提出了知识工程的概念,人工智能才慢慢走出低谷。陆汝钤介绍,知识工程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系统,通过智能软件而建立的专家系统。

    “专家系统的出现,挽救了人工智能低沉的局面,人工智能重新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和注意。”专家系统尽管风靡一时,在西方发达国家创造了很多的奇迹:提高生产率甚至帮助医生给病人看病,但是局限性也慢慢体现出来――人工智能的作用仅限于专业知识方面,而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是人工智能做不到的,比如情感方面专家系统就无法表达。此后,专家们又开始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概念,例如人工神经网络,统计信息等,人工智能重新又获得了新的生命力。

    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近年来我国发布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战略性文件,系统布局我国人工智能向技术产业及应用的发展。

    人工智能越来越热,远远的超过了人们的想象。“但我个人觉得在人工智能发展非常好的时候,也不能过于乐观,要看到它不足的一面,当人工智能处于低谷的时候,也不要失去信心,在人工智能很热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陆汝钤说道。

    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中可起辅助作用

    在法律界,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得到了各方重视。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托大数据及智能语音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营造大数据应用良好生态,打造“智慧检务”。陆汝钤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例如对法律公文的处理,很适合用人工智能来处理,人工智能最不怕的就是重复性和数量大,而法律是非常明确的,因此法律特别适合用人工智能。”陆汝钤表示。

    2015年5月,英国博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他们研发的合同机器人发出了第一个指令:处理在线文件的审阅。两秒钟后,合同机器人提交了首批资料分析结果,这是专业律师团队大约几个月的工作量。不少观点认为,律师甚至法官也是可以被人工智能取代的。

    “人工智能在法律上会有很大的应用前途,特别是知识图谱的形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知识图谱就是两种基本的知识单元――概念和实体。”陆汝钤举例说到,概念譬如法律条文,而实体则是案例或人物。实体形式的知识图谱更适合英美的法治体系,以过去成功的案例作参考,而中国的法律体系更适用于概念形式,并且这种概念还不能完全脱离实体。“比如什么是犯罪严重,如果不能用数量来判断怎么办?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什么是其他情节?还有常识问题也是人工智能无法判断的。”

    “计算机代替法官是不可能的,计算机有很大的可能误判,例如如果计算机误判了谁来担责?所以尽管计算机可以做很多事情,他还是只能起辅助作用。”陆汝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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