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淮南9月4日电(通讯员赵武)8月30日,安徽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石某。
石某是辽宁沈阳人,是一名软件工程师,2013年7月,其发现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收入可观,就辞去原来的工作,利用自己的电脑知识,通过软件不断生成他人电话号码,然后注册多个QQ号,在网上兜售。
据其供述,其通过“电话号码生成软件”,生成他人号码后卖给“投资公司”,不用打卡上班就赚取了不菲的利益。共贩卖他人电话号码约一千万条,不法所得仅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数额就达上百万。截至案发,石龙电脑里尚未卖出的他人电话号码还有约一千万条。
此外,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石某贩卖出去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少为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犯罪,如段某海、杜某鹏就利用从石龙处购得的四十五万条信息,以推荐股票的名义非法获取一百余万元。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一个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社会危害更加严重。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强化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