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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水平评价制度助推执业专业化 可自愿申报参评

    时间:2017-04-26 23:47:31  来源:  作者:
    律师水平评价制度助推执业专业化 可自愿申报参评发布时间:2017-04-26 14:34 星期三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 王芳 见习记者 赵颖)今年三月份,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此,在今天召开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司长周院生表示,“《方案》的推出是为了适应社会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提高律师专业化分工的程度,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服务的水平,同时,也为当事人选聘律师提供参考。在试点中,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作用,律师本人自愿申报参评。”

    周院生说,这项改革不是要对律师评定等级,也不是搞所谓的分级评定,而是要按照律师的专业领域,选择了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等九个专业领域来评定专业律师的一种方式。同时,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不是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被评为某个领域的专业律师不影响办理其他专业的业务,没有被评上这个专业领域的律师也可以办这个专业领域的业务,对于律师,包括新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是不影响的。司法部采取试点方案,在陕西、上海等四个省市先搞试点,总结经验以后再考虑是否推开。

    据周院生介绍,为保障《方案》更好地实施,主要参考“四个指标,建立三个机制”。“四个指标”是综合考虑律师的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执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三个机制”,一是行业自评的机制。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作用,由律师本人自愿申报参评,所在的事务所进行考核,律师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来进行评审,突出体现行业特点。

    二是业内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机制。评审委员会是由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还有司法机关,法学教学科研单位等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的过程当中,要广泛地听取委托人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对评审的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公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力求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目前,四个试点省区市都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这项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我们国家律师队伍发展到33万人,业务领域在不断拓展,业务类型内容丰富,律师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对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要求律师要逐步成为某一个专业领域,或者是几个专业领域的专家型法律工作者。过去中国老百姓是为找不到律师发愁,现在越来越多的是为找不到合适的专业律师发愁。所以,为适应社会需求,建立一套符合律师执业特点的专业的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其目的是促进律师专业化工作的推进,提高专业化分工的程度,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服务的水平。同时也为社会,为当事人去了解、选聘律师也提供一个参考”,周院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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