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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谈未成年入矫人员请记者回避

    时间:2017-04-23 11:28:52  来源:  作者:
    新郑司法行政机关铺平社区服刑人员回归路约谈未成年入矫人员请记者回避发布时间:2017-04-07 15:26 星期五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赵红旗

    4月1日8时30分,王胜利一到办公室便打开电脑、输入密码、进入页面,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社区服刑人员小李今天要到所里报到。”

    王胜利是河南省新郑市司法局郭店镇司法所所长。在他看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对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最为重要。他说:“我每天一上班就打开局里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看一遍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特别是新服刑人员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治工作,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王胜利与记者交谈中,突然响起轻轻的敲门声,门被推开后,门口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人说:“你是王所长吧?我带孩子来报到。”孩子满不在乎地看了看王胜利,又抬头看了看身旁的母亲。

    “这孩子就是小李吧,进来,进来,让我看看你们带来的材料。”王胜利招呼道。他审核过小李的材料后,一边录入管理平台一边说:“缓刑不是免刑,一会儿咱们谈谈如何在社区进行教育矫治。”

    “小李是未成年人,我和所里的工作人员要对他进行入矫前的谈话教育。请您到其他房间参观一下。谈话结束后,我给你打电话,咱们接着聊。”王胜利婉言让记者暂时回避。

    约40分钟后,记者接到王胜利的电话,重返他的办公室,小李母子已经离开。

    王胜利介绍说,小李今年16岁,因父母离异,疏于管教,整天和一帮社会青年泡在网吧。去年,因一时贪欲,小李在网吧里盗窃他人钱财被抓,后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王胜利叹口气说:“通过刚才的谈话我发现,小李母子均认为,法院都没让小李坐牢,社区矫正只是走走过场。针对小李的具体情况,我们准备专门制定一套以法律教育为主的矫正方案,提高其法律意识,同时通过村干部及其亲戚朋友进行帮教。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其解除矫正时能顺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

    正说着,王胜利的手机响了,他一看号码说:“是社区服刑人员司某打来的。”接通电话后,王胜利一边接听一边说:“那你来所里写个请假条,之后我们将对没有参加集中教育的人员再组织集中教育。”

    王胜利告诉记者:“司某说他母住院需要照顾,4月5日的集中教育参加不了,想请个假。他与本村村民发生口角,将对方打成骨折,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身体原因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我们要核实他的请假理由,如果不属实,将对其严肃处理。”

    据王胜利介绍,实践中,郭店镇司法所探索出严评估、严监管、严教育、严奖惩“四严”工作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报到,每月对其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普法视频短片、法治小故事、学法测试、法治讲座等形式,实施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及心理矫正,提升集中教育的趣味性,强化集中教育效果。每月组织他们到镇敬老院开展一次公益劳动,进行一次见面谈话,汇报一次思想。违反规定一次的,下达书面警告并实行严管,3次书面警告即提请法院收监执行。近3年,郭店镇司法所接收的116名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据新郑市司法局局长陈政玮介绍,新郑市2009年启动社区矫正试点,截至目前,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05人,解除矫正954人,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期间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1%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30名矫正人员因热心公益、拾金不昧等被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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