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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4-23 11:28:05  来源:  作者:
    山东诸城市检察院聘合适成年人任"临时家长"发布时间:2017-04-21 19:40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潍坊4月21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向阳)近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举行仪式,为从该市教育、妇联、团委、社会志愿组织等单位中层层选出的12名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同时围绕如何更好地对未成年人保护召开了座谈会。

    法律规定,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必须有父母等合适成年人参与。但实际案件中,因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父母等合适成年人“缺场”的现象时有出现,影响了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执法办案,保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诸城市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从全市选出了12名合适成年人,以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当涉事人父母缺席的情况下担任“临时家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青为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希望他们在下步工作中,履职担当,切实担负起合适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共同维护好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大胆探索,深入实践,创造性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推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资源,创新措施手段,用心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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