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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警察荣誉仪式照耀“无悔从警路

    时间:2017-04-23 11:27:50  来源:  作者:
    人民警察荣誉仪式照耀“无悔从警路发布时间:2017-04-21 19:47 星期五来源: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石杨

    “新的一年里,我将与全市2万民警一起,牢记宗旨,不忘初心,争当‘真做、实做、早做、多做、善做’汉警先锋。”1月3日,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新沟桥派出所副所长王勇,在武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荣誉仪式上发出铮铮誓言。

    “这样的退休仪式让我们感受到了组织上的关爱,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充分发挥余热,积极为全市公安事业发展建言献策!”3月22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退休民警刘振海说出自己的心声。

    这一幕幕感人肺腑的画面,是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举办人民警察荣誉仪式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2016年年底,公安部政治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是在公安民警职业生涯重要节点和特殊时刻举行的激励仪式,以此不断增强公安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如今已成为公安机关营造崇尚荣誉良好氛围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初心难逝的终生选择

    “请全体起立,向老民警致敬!敬礼!”伴随着庄严的乐曲,全场民警起立向台上的退休民警敬礼,许多人泪光闪闪。

    3月24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举办民警光荣退休仪式,58名老民警光荣退休。

    “今年我已年满60岁了,虽然舍不得离开大家,但真的是要脱下这身警服了……”“站在这里,我心中无限眷恋,也无比自豪……”“昨天晚上我失眠了,和战友们在一起的日日夜夜,将永远成为我们最美、最真、最深的回忆……”退休老民警代表刘延福、孙建华、李秀萍深情告白。

    老民警心中对警营的不舍、眷恋以及热爱,令现场所有人感慨万千、热泪盈眶。

    为公安事业毕生付出的退休民警们忠诚勇敢、坚韧挺拔,几十载始终如一,殚精竭虑守护着祖国大地;他们两袖清风、淡泊名利,几十年誓言永恒,呕心沥血保卫着百姓平安。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退休民警肖晓楠激动地说,退休及入警仪式是对老民警从警生涯的肯定,也是对新民警的鼓励和鞭策,很有意义。

    金色的功勋章里浓缩着警营生涯的荣耀与辉煌,银色的警徽中闪耀着金戈铁马的雄壮与豪迈,藏蓝的警服下隐藏着老骥伏枥的丹心与赤诚。

    “一朝从警,终生不弃。当警察就是奉献,更是一生的修炼,我将不忘初心,不改初衷,继续为群众服好务、站好岗。”1月16日,每天坚持为群众做一件好事、办一件实事,待群众如亲人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城南路派出所三级警长刘培友,在长沙市公安局举行的2016年度民警光荣退休仪式暨辅警表彰奖励大会上的发言,讲出了所有退休民警的心声。

    回眸过往,韶华咫尺,即使两鬓变白霜、青春褪光华,却热血依旧、初心未逝。他们全面履行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在波澜壮阔的公安史册上留下了一串串光辉足迹、一段段华彩乐章。

    “通过庄重的仪式,表达对民警的褒奖,体现了人民警察鲜明的职业特色,有助于提振士气、激励警心,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赛湖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对记者说。

    从警路上的最高褒奖

    为进一步激发刑侦队伍士气,凝聚警心,强化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4月9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举办了一场刑警荣誉纪念章颁授典礼活动,隆重为185名从事刑侦工作满10周年、20周年和30周年的民警颁发了荣誉纪念章。 手捧着刑警荣誉纪念章,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纷纷表示,这枚纪念章虽然很轻,但是刑警的责任却很重,为多年来奋斗在刑侦一线的民警颁发荣誉纪念章,是组织上对刑警职业生涯的一种认可和鼓励,这种活动能激发大家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从警特定年限的纪念仪式是《规范》的一大看点。《规范》中明确,从警特定年限纪念仪式是对公安民警在公安机关工作奉献满一定年限的激励和褒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警种、部门应当为累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周年、20周年、30周年的民警举行从警纪念仪式。在仪式程序上还将颁发从警年限纪念章或纪念册,让民警切实感受到一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从警35年的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民警王永平表示:“荣誉,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我们从警路上的最高褒奖,更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与激励。”

    从警,对于每一位民警来说,都是一份弥足珍贵的经历。他们头顶国徽、怀揣壮志,在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中锤炼为公安事业、为人民群众付出的决心和信心、勇气和血性。

    河南省安阳市、广东省深圳市、山西省大同市……一场场简朴庄重的从警周年纪念仪式,引发了一次次震撼心灵的职业精神共鸣,既是对人民警察艰辛付出的肯定,也是一次总结、一次动员、一次誓师,更是具有光荣传统的警察精神的传承。

    1月18日,刚刚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民警冯世超,在市公安局2016年民警光荣退休、新警入队仪式暨警民文艺展演活动上表示:“参加这次活动,我深受鼓舞,我的父亲是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冯志杰,他为公安工作献出了生命,我将接过前辈的旗帜,完成父亲未完成的遗愿,忠诚履职,不辱使命,继续为公安事业奋斗终生。”

    公安部宣传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在人民警察荣誉仪式上已经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尝试,有的已经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民警察荣誉仪式制度。此次印发的《规范》也是在经过多次基层调研基础上形成的,充分参考和借鉴了各地有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的经验做法。

    在追思中凝聚力量

    当叫到蔡松松时,在座的四川警察学院师生代表全体起立,一声震耳欲聋的“到”,响彻天地……

    4月6日,蔡松松荣誉称号追授仪式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四川泸州隆重举行。

    这一声“到”,向世人昭示着蔡松松并没有走远。他在人民群众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用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凯歌。他一直活在每个人的心中。

    公安战线,英雄辈出。

    在凶残的暴徒面前,在危险来临的时刻,他们选择迎难而上、不惧艰险,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公安民警的一身正气,用鲜血和生命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悔誓言。

    青松翠柏守英烈,春风白花寄哀思。

    清明节来临之际,各地公安机关纷纷组织开展祭奠活动,缅怀公安英烈,表达对牺牲战友的崇高敬意和无限怀念,激发热情、凝聚力量,将追思之情转化为奋勇前进的不竭动力。

    清明节前夕,广东省公安厅与广州市公安局在广州银河公墓联合举行公安英烈缅怀仪式。现场全体民警静默肃立,脱帽向英烈致哀;

    3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以“弘扬英烈精神 永葆忠诚本色”为主题,举行公安英烈清明祭奠仪式,激励广大青年民警学习和弘扬革命烈士的英勇事迹和牺牲精神;

    4月1日,贵州省公安厅在省公安英烈纪念墙前举行祭奠英烈仪式,深切缅怀追忆公安英烈……

    “从来就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这句话成了公安队伍的真实写照。在清明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公安民警用庄严且特殊的方式,怀念着已逝的战友,祭奠着离开的兄弟。

    公安部宣传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公安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养成教育。从教育、激励等环节入手,组织开展荣誉仪式,将进一步推动队伍整体素养的提升。同时,荣誉仪式将起到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增强广大民警职业成就感、责任感的重要作用,确保公安民警将职业荣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荣誉仪式中感受职业荣耀和组织关爱。

    仪式虽小,但主题神圣,意味深长。

    200万人民警察是一支光荣的队伍,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正逐渐成为一种职业文化符号,不断地凝聚警心、激励斗志,使之成为一支无坚不摧的钢铁之师、文明之师。而对于每一位警察,荣誉仪式正成为他们心中保留的最美好和最珍贵的从警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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