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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多发 法院提示:注意保存证据防风险

    时间:2017-04-23 11:22:23  来源:  作者: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多发 法院提示:注意保存证据防风险发布时间:2017-04-21 15:18 星期五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王芳 见习记者王泽艳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建议有志于加盟和已经加盟特许经营的相关公众,在擦亮眼睛的同时注意保存证据。

    通报会称,2011年至2016年,北京西城法院共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79起,其中,2011年收案量为9件,而到了2016年,收案量增长到77件,同比增长8.5倍。

    北京西城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中,原告起诉主张解除或者撤销合同的占据绝大多数,其主要理由是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如特许人存在虚假宣传、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以及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等。

    对此,该负责人建议被特许人应仔细擦亮眼睛,签订合同之前对特许人的成立发展状况、备案情况、特许项目的授权资源及发展状况等内容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理性对待特许企业的广告宣传和效益承诺,并对投资风险做好前期评估工作。在签订合同时,对特许人的经营资源、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费支付方式以及货物价款等条款内容,做到充分理解。

    同时,注意保存证据,针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经常出现的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实问题,为避免因举证不力而败诉,建议被特许人一开始就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对特许经营合同、特许费用支付转账记录、特许人的经营手册、宣传材料、货物清单、快递邮单等要妥善保管。如有必要,对特许人在网络上的宣传内容,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予以固定;对双方在沟通过程中特别是发生纠纷后的通话、短信、微信等内容,及时录音或截屏。

    关于被特许人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了解哪些信息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的问题,该院另一名负责人给出进一步解释,一般来说,加盟方在签订特许合同之前,需要了解一些关键信息,如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是否能够返回;产品、设备的价格和使用条件;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特许人涉及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等。

    对于以上信息的获得,该负责人建议最好通过第三方的途径获得以保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一是通过商务部网站查询企业的备案信息;二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诉讼情况;三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其经营情况;四是在网上获取其他加盟商的信息,向其了解加盟经营的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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