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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田间法官”符浩军收获和谐果实

    时间:2017-04-23 11:26:14  来源:  作者:
    扎根基层18年坚持送法到田间地头树下屋前“田间法官”符浩军收获和谐果实发布时间:2016-10-17 15:49 星期一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图为符浩军(后排右二)调解案件。黄叶华 摄
     

    人物档案

    符浩军,47岁,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人民法庭庭长。他被评为2007年度海南省法院系统执行和解能手,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并记个人二等功。

    □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见习记者 翟小功

    9月13日,受今年第15号台风“雷伊”影响,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兴隆镇等地普降暴雨。

    当天上午,当《法制日报》记者见到符浩军时,他和书记员、法警一行3人恰巧骑着摩托车顶着风雨从田里查看纠纷现场匆匆赶回来。全身已经湿透的符浩军,连续打了几个大喷嚏。

    符浩军是万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今年是他在兴隆法庭的第7个年头,也是他扎根基层法庭的第18个年头,黝黑的脸庞上布满了风雨留下的痕迹。

    农忙时节菜地夜审苦瓜案

    “约定好的价格,现在他们又要反悔,采摘下来的苦瓜该怎么办?”

    “不是我们不诚信,而是因为受暴雨影响,苦瓜质量太差……”

    今年年初,符浩军办理了一起农产品买卖纠纷案件。

    3月1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瓜菜客商王先生与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的黄某签订苦瓜买卖合同,购买黄某种植的20亩苦瓜,价格为每斤两元,并交了8000元定金,约定3月13日摘瓜。

    但12日晚下了一夜暴雨,对已经成熟的苦瓜有一定影响。王先生认为苦瓜应降价,否则不摘瓜,双方争执不下,闹到礼纪镇调解委员会。

    3月13日6时30分,还没起床的符浩军就接到礼纪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法庭介入。顾不上洗漱,符浩军赶紧带着干警和礼纪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赶到菜园地里。

    了解情况后,符浩军随即安排在菜地现场开庭。由于双方互不让步,庭审一直延续到晚上。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黄某同意将苦瓜降到1.5元,王先生则马上叫人装菜。

    每年下半年到次年5月,都有大量外地客商来到海南采购瓜菜。交易多了,纠纷自然少不了。每到瓜菜上市的时候,符浩军便带着“瓜菜法庭”出现在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交易市场,利用假日、早上、晚上,当场立案、当场开庭、当场调处、当场执行,就地处理瓜菜买卖纠纷。

    近年来,符浩军带领全庭干警创造性地开创特色法庭,深入田间地头树下屋前开庭审案,及时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2013年至2015年,兴隆法庭共受理案件2840件,审结2769件,调解、和解1850件,符浩军一人审理案件1460件,其中调解撤诉、和解953件,无一涉诉信访发生。

    现如今,特色巡回法庭上门办案已经成为兴隆法庭的工作常态,成为海南特色法庭便民品牌。3年来,兴隆法庭的“特色法庭”办理案件724件,符浩军个人办案量占到一半以上。

    巧用民俗解开槟榔树之争

    兴隆法庭辖区包括兴隆华侨农场、3个国有农场和南桥镇、三更罗镇等,人口20多万人。其中,南桥镇和三更罗镇都是黎族苗族同胞聚居的山区镇,人口约3万人。

    符浩军说,黎族苗族人口多居住在山区,民风淳朴,但还是会发生一些邻里纠纷、土地争端等。去年,他就办理了一件黎族村民间的槟榔园纠纷案。虽是小事,但在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反响很大,甚至演变为两村之间的矛盾。

    原来,三更罗镇二村的小黄在山上种了一块槟榔园,有槟榔800多株,相隔不远的头村村民小符也在这座山上种植了近1000株槟榔。由于两人种植的槟榔树紧紧相邻,山地地界又不明显,导致二人争抢相邻地带的100株槟榔树。

    考虑到这里民风淳朴,当事人性情耿直、豪放,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较低,人与人交往更多建立在友谊基础之上,符浩军带着法官、书记员等人,沿着山路走了3个多小时,来到产生纠纷的槟榔园现场开庭。

    二村和头村的百名村民也聚集到这里,看这些“外来客”是如何帮他们平复两村之间恩怨的,眼神里充满质疑。

    深知入乡随俗规矩的符浩军邀请两村德高望重的“奥雅”(即首领、头人)参与协调解决,秉承以和为贵、协商解决的原则,始终将调解贯穿审判各个环节,修复当事人之间紧张的关系。

    经过3个多个小时的调解,两位“奥雅”也发表了调解意见,二村的小黄首先让步,头村的小符随后做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00株槟榔树,每人50株。

    符浩军说:“庭审结束后,我们现场向黎族同胞讲解了相关法律,此后这一地区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纠纷,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有明显提高。”

    架心桥保障海外归侨权益

    自1951年成立以来,兴隆华侨农场先后安置了21个国家和地区的1.3万余名归国难侨,成为全国最大的华侨农场。

    符浩军说:“归国难侨是一个特殊群体,我们十分重视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司法保护。”

    一起归侨和农场之间的纠纷案,符浩军印象深刻。

    2010年,漂泊在外40多年的印尼华侨谢某回到祖国,在兴隆华侨农场承包了一块地,准备开一家根艺园。根艺园开业将至,却受到农场职工张某的阻挠。张某认为,谢某占了他家的地,而补偿搬迁费过低。

    当时,符浩军正在办理另一件很紧急的案件,但接到谢某提起的诉讼时,考虑到当事人身份特殊,便决定优先处理。当天,他立即赶到现场,充分了解双方情况。

    刚开始,谢某和张某的态度都很坚决,一个不愿意再多补偿,另一个不同意搬迁,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符浩军说,其实双方早就签了搬迁补偿协议,但张某家庭条件比较贫困,希望得到更多补偿,如果直接判决,不利于彻底平息纠纷。

    他多次上门找到张某、谢某做思想工作,先后进行3次调解,促使双方在立案受理的3天内便自动达成和解,保证了谢某根艺园如期开业。

    兴隆法庭副庭长卓琼川告诉记者:“再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真情、多一份付出,或许就会让冰冷生硬的判决书转变为融化坚冰的调解书。符浩军正是念着这样的‘调解经’,做到法情理结合,为纠纷双方架起心桥,达到相互理解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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