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6月21日电(通讯员 王晨曦 李涵)替他人保管手机,竟私自转账和用他人蚂蚁花呗进行消费。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法批准逮捕。
被害人杨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南漳县看守所,想到手机等物品无人看管,自己被羁押的事情也不愿被他人所知。考虑再三,杨某决定告诉自己的“靠谱”闺蜜吴某。通过自己的代理律师,将自己保管在看守所的手机、银行卡等一些物品委托给吴某。
知道闺蜜将东西委托给自己5个月,吴某忽然内心有些按捺不住了。正逢周末,吴某在商场中看到了平时一直想买的东西。想到闺蜜的手机正在自己包里,她不假思索地拿出了闺蜜手机转了第一笔钱给自己,购买了自己垂涎已久的东西。
事后,吴某内心忐忑不安,有些后悔,担心被发现。然而过了两个多月,仍然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件事情。吴某突然就释怀了,并且胆子也大了起来,又先后转了两笔钱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并且多次用闺蜜的蚂蚁花呗信用额度进行消费。
杨某不再被羁押出来后发现此事,立即报案。经查,在委托保管期间,吴某造成被害人支付宝、蚂蚁花呗损失共计24474.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