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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安顺法院实行入额院长、副院长“开庭周”制度

    时间:2017-04-23 11:23:42  来源:  作者:
    贵州安顺法院实行入额院长、副院长“开庭周”制度发布时间:2017-03-13 14:07 星期一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法院院长蒋浩和辖区六县(区)法院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在各自法院同日同时公开开庭审理7起案件。其中,当庭宣判5件,当庭宣判率达71.43%。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和学校群团组织干部共101人应邀旁听了两级法院庭审全过程。

    长期以来,法院院长、副院长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繁杂的行政管理、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之中,较少亲自开庭审理案件。这一情况既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建设,也使优势审判资源发挥不出其应有作用,造成审判资源的很大浪费。

    据介绍,扎实推进入额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是2017年安顺市法院要突出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安顺市法院将入额院长、副院长编入具体业务团队,作为团队员额法官之一,必须承担一定量的案件审理工作。

    日前,安顺市中级法院印发了入额院长、副院长承办案件试行办法,规定入额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于普通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5%,入额副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于普通员额法官办案数的10%。入额院长、副院长所承办的案件一般应当是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及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

    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安顺市法院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入额院长、副院长之间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正稳步提升。此外,安顺市法院实行入额院长、副院长“开庭周”制度,每月确定一周为“开庭周”,值周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并集中开庭审理案件。通过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不仅对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积极性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而且充分发挥其作为“精英法官”的作用,有利于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量提高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提升。(李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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