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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建德:九旬老翁海岛义务普法 30年

    时间:2017-12-15 15:22:04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茜

    95岁的福建老人林建德

    林建德在给老年人上普法课(右一)

    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有一位叫林建德的老人,他自1987年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义务普法30年,至今依然坚守在海岛的普法讲台上。

    他教导乡亲学法尊法,更引导他们守法用法。30年来,铜陵古镇治安良好、社会稳定。邻里相敬如宾,群众安居乐业,已经95岁的林建德坚持普法时间之长实属难得。

    学法意识心中生

    1985年秋,已从县百货公司退休的林建德与中医朋友陈镜藻先生开办了“政协老人诊所”,安置12名知青就业。在与老人们的接触中,他发现求诊老人的“身病”多源于“心病”――即许多老人由于子女不孝、弃养、产权纠纷、家庭不和睦等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又不懂得“维权”,导致心情压抑、愤怒,出现身体不适。出于同情、义愤,林建德常为他们仗义执言。在多次遭遇“秀才遇官兵,有理讲不清”的尴尬后,林建德深切领悟到,只有学好法,才能用好法。

    一开始,有人认为他的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这么大年纪,又没学过法律,你知道什么是法吗?”1985年,林建德自费报名参加了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校,63岁的他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他下苦功研读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等课程,经过3年不懈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法律专业结业证书。林建德说:“经过学习,我告诉曾经质疑我的人:法是什么?法律是权利,法律是义务,法律是责任,法律是担当,法律是公平和正义,法律是成本和效益!”

    1987年春,在东山县有关部门、铜陵镇党委和街道干部的支持下,漳州市第一届基层老人协会组织――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林建德被推选为会长,由此开始30年普法的篇章。

    1995年,林建德自费在全市率先开办首家基层老年学校并担任校长。学校常年开设由他主讲的法律法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公民道德等专题课,生动活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深受学员欢迎。不仅如此,学校还开办“学法用法特色班”,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讲授婚姻家庭、遗嘱继承、老人权益保护等特色课程。曾有一位陈氏老人,丈夫病故、儿子劳教,她一个人孤苦无依,虽然政府给予莫大的关怀,但生活终有许多不便之处。她想改嫁又怕遭世俗冷言和亲人阻挠。经过学校课程的学习,了解到老年人再婚的权利,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再续佳音。

    一间教室培养了2000多位“法律明白人”

    每到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老年法制学校开课日,家住城村的蔡阿婆就早早来到位于海岛边上的学校。不到9点,30多位老年学员陆续坐到自己的位子上。有的戴上老花镜,有的从包里拿出笔记本。9点整,只见林建德缓步走上讲台,先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奖章挂在胸前,而后转身在黑板上工工整整写下“尊法---首要的道德要求”。 “我喜欢来这里学习。”69岁的吴丽英阿婆从县医药公司退休后就来老年学校听课,从未间断。“林老是我们全家的样板,他的法制课影响了我们三代人。从我公公开始就听他的课。现在我的三个女婿,都是公务员。”吴阿婆脸上堆满着自豪和自信。

    “老公和儿子都出海打渔,以前我和媳妇的关系紧张,林老多次上我们家做工作,后来我和媳妇一起来上课。现在媳妇待我如亲娘一样孝顺,我知足了。”家住顶街的黄阿婆说完这番话后不由自主朝林建德翘起大拇指。

    “我来这里是因为过去小孩不听话,性格暴躁,经常在外惹事生非,和人打架。回家后,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还是没能改变孩子的恶习。我们向林老求助,他说,打有什么用,最主要的还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后来,我参加了学习,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慢慢讲给孩子听,教育孩子要懂法守法,现在他改变了很多。”75岁的林巧玲阿婆是这所学校十几年的“老生”。她不仅教好了孩子,还热心参与邻里间纠纷的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我妈是林老伯的学生,从一开课就来,坚持了20多年,2009年妈妈去世后,我接着来听课,这一听就是6年啦。”从县环卫所退休的张丽娟不仅自己来听课,还先后介绍十多位老姐妹来听课。 …… 30年来,从这里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最年长的90岁。

    70多平米的教室空间里,弥漫着浓郁的法治氛围。

    说是“学校”,充其量不过是一间教室。说是“教室”,其实就是废弃的祠堂改造而来。

    1块黑板、10来张课桌椅、几台旧风扇组成这样一间再简陋不过的教室。四周墙面满满当当的老照片,应该是这间教室里最宝贵的“财产”了。这些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活动的照片,都是林建德老人多年的珍藏,它们见证了中国法治进程在海岛的生动实践和发展,它们也留下了林老30年来的步步足迹。

    教室正前方高高悬挂着一面五星红旗,尤为醒目。红旗的下方,黄底红字标注着“老年人学习法制知识课堂”几个大字,标明了这是一所以学习法律为主的特色学校。墙裙下方,是老年学校征订的报刊杂志。四面墙没有一处留白,挂满了近30年来各级授予的奖牌和荣誉证明,足有40多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我们的正课教育,我必须经常讲。”说着说着,林建德站起身来,激情洋溢地大声朗诵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一段讲话:“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95岁的老人居然能一字不差地朗诵出来,可见宪法精神已经深深镌刻在老人心中。

    因为来法制学校学法的对象是老年人,林建德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需要,重点讲三部法律,一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二是收养法,三是继承法。这些法律都和老年人密切相关。主题包括:尊法---首要的道德要求,学法知规,老年人也要提升自身法律能力……都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来编制的,内容精准实在。

    30年教导乡亲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林建德每年都要入户进行“一访四查”活动,及时发现老人遭受虐待、遗弃和赡养纠纷问题,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发生在1989年的一件事让林老至今难忘。

    黄阿婆夫妇早年收养了一个男孩,因过度溺爱,养子长大后性格非常霸道。黄阿婆的丈夫临终前曾和子女签定了一份房产协议,把自家房产1-2层给养子,3层归亲生女儿。不料,养父去世后,养子为了达到独占房子的目的,堵住房屋通道不让姐姐一家人经过,迫使姐姐家只能从围墙外另架楼梯上下楼。养子经常唆使自己的儿子往3楼扔石块,还断水断电。黄阿婆去劝说和哀求养子,换来的却是谩骂和虐待。更加恶劣的是养子竟然瞒着全家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林建德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对黄家养子进行劝说告诫,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反《收养法》的规定,希望他能明事理、懂感恩。可是这个不肖子却将老林说的话当耳边风,还恶语相向。“看来,这个问题还是要靠法律来解决!”林建德为黄阿婆写了诉状并代理出庭。经法庭审理后裁决:支持黄阿婆解除与养子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黄阿婆收回了房屋产权。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林建德认为,子女不孝很重要的原因是父母在教育上的失误。通过这件事,林建德认真研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收养法,并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教程之中。

    1992年,陈阿婆丈夫病故、儿子被劳教,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怕遭世俗冷言和亲人阻挠。经过学法,陈阿婆知道了再婚是老年人的权利,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再续佳音。30年来,林建德热心帮助十几对丧偶老人的“续弦”,安度晚年。

    林建德说:“法律就像灯塔,能为渔船照亮航程,指明方向,找到归宿。如果大家都尊法守法,社会就进步,大家都和谐。” 林建德又说:“畏法度者最快活。我们家族有长寿的基因,我的爷爷和父亲都活到百岁,期颐之年,相信我也能活到百岁,要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八个字: 生命不息,普法不止。”

    据当地司法部门统计,自1987年至今,林建德的普法行程已高达两万六千多公里,为老人们义务提供的法律咨询共3000多次,调解了家庭纠纷有600余起,其中有100多件是涉及台胞的,教授学生2000多名,成为学员们的“知心老大哥”、社区的“法律传播人”。

    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林建德30年来如一日,孜孜不倦伴法行,他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获海峡都市报社举办的第14届 “2016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被漳州市委、市政府、东山县授予“老有所为”、“全县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公园社区老年学校多次荣获镇、县、市授予“老年教育示范校”、“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面对琳琅满目的荣誉,林建德说:“普法工作,重中之重。东山学法,天外有天。有爱国主义情怀作为普法的根基,我一定会坚持下来。”最后,林建德老人指着墙上“法治东山”四个大字说:“提升法治东山的公信力,这就是我的愿望。”

    (刘茜/文稿统筹,据新华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东南网、新华报业网等相关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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