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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后女子以入股分红为诱饵 诈骗盲人按摩师财物

    时间:2017-12-04 15:46:54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智勇

    正义网常德12月4日电(通讯员 李智勇)虚构自己开店装修,以入股分红为诱饵骗取盲人按摩师财物。2017年11月8日。经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80后女子何某系桃源县普通农民。2014年8月,何某化名“刘小清(音)”在桃源县一盲人按摩店学艺时结识了盲人按摩师金某,得知金某想自己开店后,便立意骗取其钱财。何某谎称自己在湖南省石门县城开设了一家洗脚按摩店,正在装修,后多次邀请金某入股1万元,与其合伙经营,承诺盈利后优先返还本金,后续盈利对半分红,金某信以为真,并于同月18日在何某的陪同下从银行取款1万元交予何某。事后,何某前往外地务工,并更换了手机号码,违法所得被其挥霍一空。

    2017年9月20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诈骗残疾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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