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劳动报首席记者包璐影)本是用来供小朋友玩耍的玩具卡丁车,竟然成为某些市民的“代步工具”,直接开到车流密集的大马路上。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其已经接连处理了两起相类似的事件。交警直言:这简直就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在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效仿的同时,交警也介绍和公布了哪些“名字里带车但却不能上路的车辆”。
近日,一则视频在网上流传,晚间时分,零陵路天钥桥路路口惊现一辆卡丁车,该车旁若无人地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徐汇警方发现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事发时,男子钟某驾驶一辆给孩子作为玩具的电动卡丁车外出购物,在途经零陵路天钥桥路路口时,遇到红灯停于非机动车道,后被群众拍下。
被交警部门找到后,钟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徐汇警方依法对违法车辆予以扣留,并根据“实施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钟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6月,宝山地区也发生过相类似的事件。当天上午,叶老伯陪6岁的小孙子在小区里试玩卡丁车,突然接到了单位的紧急电话。由于事出紧急,他也顾不上回家取车,便驾驶着卡丁车驶上了马路。经民警教育,叶老伯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宝山警方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扣留叶老伯的卡丁车,并判定其行为属于“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罚款。
其实,除了玩具卡丁车之外,还有一些日常生活中可以见到的“车”也是不能上路的。交警特意提醒广大市民:不是所有带“车”字的车辆都能开上马路。例如,最常见的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或者是老年代步车,它们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均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的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非道路场地内使用,一旦上路行驶就是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