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如今不少居民为家里存的过期药品发了愁:扔了吧,怕有环境污染,不扔吧,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可能会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除了污染环境,处置过期药时过于随意,还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倘若过期的无效药改头换面重新进入了市场,那么患者的病情就有可能被耽误而产生危险。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家里存一点应急的药,或者治疗慢性病的药,没来得及吃就已经过期的,毕竟还属于少数,但可以想象的是,在诊所、医院、药店等地,也可能存在着为数不少的药品尚未卖出去就已经过期。据报道,此前曾有一家药企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有1.5万吨。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满堂所说:大多数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蒸发,散发出有毒气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严重时还会对人体呼吸道产生危害。由于缺乏完善的回收机制,大部分过期药品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造成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的污染。
所以,过期药的规范化回收与处置,早该提上议事日程。据报道,国内有的药企做回收已经有10多年,目前已累计回收过期药品1200多吨。
虽然从“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角度来看,让生产企业来回收过期药合情合理,但正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如果回收过期药的责任都交给生产企业,那么相关的监管工作一定要到位,切莫因为个别企业责任的缺失而导致过期药重新流入市场的情况。
据报道,上个月青岛市食药局集中销毁了59吨过期药和不合格药品,在食药部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轰隆隆的机器将一箱箱药品吊进垃圾焚烧锅炉,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经预处理后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彻底实现无害化处置。
这样的做法显然应该推广。相比较而言,监管部门集中处理过期药品,比药厂去处理更能避嫌。此外,过期药的无害化处理和防范过期药重新流入市场,也是一项工作的两个侧面。监管部门盯紧药品销售渠道,遇到过期药、不合格药一律罚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这都属于职责范围之内的事。
当然,在过期药规范化处置过程中,宣传工作也十分重要。对于很多居民来说,恐怕并不懂得随便丢弃过期药品对环境的危害,也不知道如果不乱丢该送到哪里。还有一些“小气”的人,恐怕会心存侥幸,生了病翻出家里的过期药继续吃……所以,多多宣传,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处置家庭里的过期药品,也是要关注的重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