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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电商政策调整 单次交易限值由2千提至5千

    时间:2018-12-01  来源:中国站长站  作者:

    站长之家11月30日 消息:昨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布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通知称,从明年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单次交易限值由 2 千元提至 5 千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 2 万元提高至2. 6 万元。

    据了解,商品清单的调整,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 63 个税目商品;二是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 1321 个税目。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 2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 20000 元提高至 26000 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 5000 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 26000 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项请继续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 1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将另行公布。

    本通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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